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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就不能禮讓一下行人嗎?

JizzBoy wrote:
這裡是台灣不是美國
如果不給爛用路權的行人作一個處罰
道路的利用效率永遠都高不起來

你說得很好,這裡是台灣不是美國,
所以請你遵守台灣的法規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規定:
全國法規資料庫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
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
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這就是所謂的『行人優先條款』,只要是在行人穿越道上有行人穿越,不論是否闖紅燈,汽車皆須禮讓行人優先;而汽車與行人發生事故,汽車駕駛人應負完全肇事責任,近幾年已有許多判例。

這一條條文並不是近幾年才有的,只是最近行人路權逐漸抬頭,才開始有人注意到,其實它已經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裡存在數十年了。民國95年時的內容為: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警
察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而在95年6月將它修正得更完備,就是現今的條文內容。

所以,不管行人有沒有闖紅燈,只要行人行走在行人穿越道上就有優先權,這也是先進國家行之有年的觀念;而行人闖紅燈等你所謂濫用路權的行為,你我都無權處罰,必須由執法人員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來處置:
全國法規資料庫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一、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
二、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
邊通行。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四、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
、蹲、立,足以阻礙交通。
使用行動輔具之身心障礙者,因人行道有障礙物致違反前項第二款規定者
,不予處罰。


而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未禮讓行人則會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4條第2項來處罰:
全國法規資料庫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
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請以『平交道』的觀念來看待行人穿越道,行人擁有行人穿越道的『絕對路權』,如同火車走在平交道上。

不論有沒有處罰,請『將心比心』- 將行人視同自己的家人,禮讓行人。
哈..台灣現在的問題不就是等到事情發生後再來灰不是嗎.....


很遺憾人民的胃口都被養大了,要糖吃永遠還嫌不夠
就是那個光 wrote:
這沒問題啊你有你的選...(恕刪)


讚!人命最大!看到這篇,個人很高興,謝謝您!

絕對路權的觀念如果深植用路人心中時,台灣交通就好一半了,剩下的,就要改善不合理的交通法則了!


美國國家旅遊局警告赴台灣的國人

Roads in Taiwan's major cities are generally congested, and the many scooters and motorcycles that weave in and out of traffic make driving conditions worse. You should exercise caution when crossing streets because many drivers do not respect the pedestrian's right of way. Be especially cautious when driving on mountain roads, which are typically narrow, winding, poorly banked, and which may be impassable after heavy rains.

紅字部分中譯
因為台灣的駕駛人不尊重行人權益,請國人在台灣過馬路時需特別小心
重機喜好者
中清路四段東行方向,剛過清泉崗大門不遠,

行人在行人穿越道有絕對路權,台灣駕駛人的法治觀念.....唉
shinRSZ wrote:
有影片有真相

這種跟國情不同沒關係喔


國情不同這句話是台灣官僚用來美化自己怠惰瀆職不嚴格執行的理由

不過看來大部分的駕駛人也很"台灣官僚"

憑著強大的被動安全,你今天路上"官僚"了沒,多少螻蟻被你的氣勢感到敬畏呢
重機喜好者
nhiteo wrote:
你說得很好,這裡是台...(恕刪)

我的家人看到車來都會閃一邊
不會傻傻被車撞
我知道有些行人在現實生活中是失敗者
只好在馬路上路權拼輸贏
就像有些人會養狗嚇人來證明自己很強一樣
真的很可悲
爵士魂
JizzBoy wrote:
我的家人看到車來都會閃一邊
不會傻傻被車撞
我知道有些行人在現實生活中是失敗者
只好在馬路上路權拼輸贏
就像有些人會養狗嚇人來證明自己很強一樣
真的很可悲


看來連結車大大跟家人應該是所謂現實生活中站在頂尖不用為生活忙碌的勝利者了

莫名其妙冒出"養狗嚇人來證明自己很強一樣"這一句,讓我完全搞不懂你的邏輯

禮讓行人這種對人文的關懷跟素養對於現實生活中的勝利者應該斥之以鼻吧

當你家人過馬路碰上禮讓的車主,我猜你家人的腦中的OS應該是

"傻帽車主,裝啥好人,要是JizzBoy看到我們,早撞上來了,難怪是失敗者,一群白癡"
重機喜好者
聰明的行人,不會去讓駕駛人有機會撞他

聰明的駕駛人,不會想要去撞到人


會想被撞的行人,應該是領賠償金比自己工作賺錢划算的,生命不值錢的人

會想撞人的駕駛人,應該是反正也賠不起,拿他沒辦法,想去吃牢飯的人

(或是錢太多,撞死一個賠一個,也不會有感覺的那種)


在台灣的道路上,是比誰比較粗殘,比較沒良心的嗎?

真的被叫鬼島,也不冤枉了


nhiteo wrote:
也許,這就是台灣行人走在路上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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