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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叭大聲好像真的比較厲害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3

第 102 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

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

先左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http://tinyurl.com/35mn775

第四十八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違規轉彎)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紅車切西瓜

不按規定鳴喇叭及阻礙交通的部份懶的查了~


linpredator wrote:
哈哈
C大
你在...(恕刪)


我會想去搞個卡車喇吧耶.
叭一聲~ 遊覽車馬上噴走.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自己亂開還敢說人,停止線看過沒,黃網線看到沒,斑馬線看到沒?
拍攝的汽車,是不是有佔用到對向車道?

看完,一整個糊塗,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可以有更清楚的解說嗎?

除了警察局的一張罰單,還可以再收到環保局的一張噪音汙染單

板上魔人一堆^^

有請高手來張現場地圖吧^^

好讓大家知道 現場路線是怎樣瞜^^

或是GOOGLE也行
馬路三寶不意外,我今天回家才遇到一台Teana晚上不開大燈,
但她開別的燈,讓各位猜她開什麼燈?















車子裡面的室內燈
所以我才發現原來裡面開車的是個女的~
兩個女人開車上路的糾紛
少管
任由自相殘殺囉
反正都是路上爆彈
紅車女駕駛情緒管理待加強,不應該如此猛按喇叭可是會讓人受不了.
占用車道的這方女駕駛,仗著自己有行車紀錄器好像就很了不得,畫面還會加上損人旁白及消音,跟對方比起來也不遑多讓.

事發路口屬於不對稱十字路口,四維路相對於中路街,明顯窄了許多,然怪一開始從福國北街要右轉的車子遇上臨停路口的車子,需要他往前偏左才能駛入.
後來從另一側福國北街要左轉的紅車,可能是看到這台臨停路口的車子只向前偏左一點,還不足自己可轉彎進入的空間,所以才會對他按喇叭,希望他再往左偏一點,糾紛因此而產生.
女人的戰爭真可怕
ronalld wrote:
這年頭按喇叭真的有比...(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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