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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經過機車停車場要收費30元...

CCL wrote:
既然有這類消費地點, 告知大家, 也是不錯的.

+1

這麼有趣的消費經驗, 一定要跟公開分享, 讓大家有機會也去開開眼界.
在哪?在哪?
大家都花30元~
然後去國稅局檢舉~

沒發票,用核定課稅(免用統一發票)也是要國稅局登記的喔~~也會有編號喔~
此區是我開,此路是我宰,要想過此路,留下過路財

真是越活越回頭了,連市區都有占交通要道為王的情形出現,台南真是個好地方,民風純樸啊
重機喜好者
他算私人土地 因為有鐵皮屋

當下我也很想叫對方開發票 甚至連50塊給他都想說不用找零了

只是她叫他老公來 想想花錢當消災好了

不想再當場多嘴了

剛剛用google 地圖 沒辦法看到那間 只能說面對新市火車站右手邊新開的

光明之戀 wrote:
沒辦法看到那間 只能說面對新市火車站右手邊新開的


朋友鄉親啊,
若有方便, 搞個照片大家欣賞一下.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光明之戀 wrote:
他算私人土地 因為有鐵皮屋
當下我也很想叫對方開發票 甚至連50塊給他都想說不用找零了
只是她叫他老公來 想想花錢當消災好了
不想再當場多嘴了
剛剛用google 地圖 沒辦法看到那間 只能說面對新市火車站右手邊新開的...(恕刪)

開發票應該要有營業登記吧,不知道收過路費應該屬於哪類的營業項目.....
重機喜好者
是台南市新市區的新市火車站嗎?
以前我高中坐火車時那邊還沒有什麼停車場

只是如果火車站每個人都走那邊的話那不是塞爆了
所以他才會出此下策吧!
姓"崔"的女生絕對不能找姓"曹"的男生當老公 ,不然冠夫姓,郵差先生會叫的很為難...........
正常來講

根本不合法...



跟“保護費”有什麼兩樣?

沒有公告且申請開立...
有爭議吧.我發問一下.
1它是正在營業用公開土地.等同於7-11 家樂福.沒買東西要付錢??.<==
2如果我要去取車發現發現走錯停車場付30..
3或者我去車上拿包包但車key還在老婆身上.沒key不能證明車是我的.就得全家大小摳回來停車場開車椅墊證明.才不用付30.

繞路經過我家庭院.跟繞路經過我家賣場.
應該不一樣吧??

光明之戀 wrote:
裡面的人員說:如果沒要取車 經過要收30元過路費....


請他吃"蘋果"啦!

叫蘋果日報記者去走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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