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幾次感覺是故意的不用氣不用悶不管是不是故意的請他繳600塊給國庫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紅燈右轉行為 第五十三條第二項 六OO~一八OO機器腳踏車或小型車 六OO 七OO 八OO 九OO 記違規點數三點。大型車 一四OO 一五OO 一六OO 一八OO
alec801 wrote:感謝大家的提醒 我居然忘了要寄去警察局我已將影片寄到新北市警察局去了除闖紅燈以外外加危險駕駛(逼車)希望警察不會吃案囉...(恕刪) 紅燈右轉600元可以成案危險駕駛逼車應該比較難結果出來了可以把公文回覆PO上來呀
alec801 wrote:不~他已有轉向內車道舉動我才要超越他 我一加速他就立即往我這邊擠我有從後車窗看他 他一直在看我的動向最後他是闖紅燈直行進對向7-11旁的巷子心情已經不是很好 當時很想攔他但心想我是出來散心要去金山拜拜不想惹事所以就放他過去不知道我是有什麼舉動惹到他難道他不爽我讓他..............(恕刪) 承辦員警應該會以紅燈右轉600元舉發他應該不會以紅燈直行2700舉發他我根據經驗猜的啦希望我是錯的唷
不管是女人,老人,還是不會開車,沒有注意到其他車,這樣的開車方式,最後還闖紅燈,都是讓人很厭惡的行為.每一台車都有死角,那不能當成危險開車跟闖紅燈的理由.如果不會開車請再去駕訓班重修,避免傷害到其他的人.
alec801 wrote:跑北海岸小心這台車 5618-K7往金山方向路過三芝時遇到5618-K7這台車由巷子出來右轉我還減慢速度讓他先過沒想到.............(畫面會說話)PS 行車紀錄器固定問題 會導致晃動 傷大家眼睛 5618-K7這台車是區間車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