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影片,說真的,球棒哥拿球棒站在車旁嗆聲,把球棒高舉時,我有種想把方向盤往左打的念頭,讓他下半身被夾在分隔島上。當然現實中我不會這樣做,這樣大小聲有何好處呢?而且中正橋目前在整建中,讓一下不是彼此都方便嗎?唉!這種駕駛,立院諸公們,您們是否要好好修法管管呢?PS:又看到一台白牌機車上高架,會不會是之前比中指的那台啊?
兲兲想你 wrote:可能是急著逃跑吧.......且防狼槍是屬於"自慰型"防身武器 除非對方主動靠近你 才會發揮效果這點在之後訴訟上很站得住腳曾經discovery有試驗過 一邊追人 一邊用防狼槍 往往自己也會被噴到...(恕刪) 大哥...自衛型防身武器吧...你害小弟傻眼了20秒....
jcsun_matt02 wrote:看過完整版的,二造雙方半斤八兩...(恕刪) 一個是被米漿企圖亂插隊而在自車內咒罵幾句的事主一個是想插隊不成,惱羞成怒拿球棒攔車恐嚇對方的X5這樣還被你說成"雙方半斤八兩"真想知道你的標準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