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一句話,臺灣人在路上都都很自私!!好比在小路會車的時候,大老遠的我已經切到路邊準備會車對方位置反而沒什麼變,連減速都不想一副就是"反正別人會讓",是沒看到我這邊已經沒得讓了(翻桌)我路邊停車要切回道路行駛或高速公路切換車道時也是判斷後方來車距離和車速足以讓我"慢慢切"也沒問題很多人連判斷都沒判斷直接"慢慢切","反正別人會讓"看看裡面的車禍除了過快,有多少是這種"反正別人會讓"的心態造成的住外國的親戚的經驗,在外國切換車道的時機是以不會導致後方車輛踩煞車為前提外國人可以,為什麼臺灣人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