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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就喝得醉醺醺的對向來車

沒有這麼嚴重拉,
只不過就是從高雄上高速公路,就要能夠預測台北的意外狀況,
只要自己沒有閃掉,絕對有責任,因為預知能力不足,不能上路,
大概人人都是"尼可拉斯凱吉"在電影"關鍵下一秒"演得主角一樣~~

gray48816 wrote:
對方酒架確定
不代表影片車主"完全"無過失


其實我私底下非常非常地同意你的觀點
就好像我認為智商不到180就是人類品種瑕疵
所以那些智商低於180卻遭詐騙的人們都要負起部分責任
因為他們不夠聰明
不夠完美
就好像我們正常開車上路, 有點小瑕疵在所難免
一旦遇到別人橫衝直撞
就要順便檢討我們的錯
誰叫我們有錯才會被撞呢?????????????????

我真的非常非常同意你的觀點

如果我當上了立法委員
我要施行上路駕駛預防針政策
也就是在路上設立更多的測速器以及監視器
一旦發現任何違規車輛
為了防止他們後續被撞捲入紛爭而被檢討小過失
不如在他們還沒出事以前隨時隨地檢討之
甚至鼓勵其他人勇於檢舉
特別提撥檢舉獎金鼓勵檢舉人
因為
如果沒有我們這些一般守法駕駛人的小瑕疵小過錯
理論上就能閃掉絕大多數意外事故
也就沒有後續的糾紛了
這包括:

(1)嚴禁超速, 行經施工路段必定遵守速限20km/hr, 學校門口必低於30km/hr
(2)行車時絕不抽菸吃東西和口香糖檳榔以免分心
(3)行車時絕不使用任何器具,包括收音機手機電視行車紀錄器,也不可撿拾零錢
以及高速公路本票(40元/張)
(4)除要求所有車主安裝行車記錄器,還要求在後擋風玻璃安裝3G監視器與警政單位
連線,時時刻刻監視駕駛人之一舉一動
(5)要求車主接上生命監視儀和腦波儀,一旦發現異常腦波證明駕駛人精神不濟,則
立刻開單告發

若能杜絕守法駕駛人的小過失
則社會上應該不會有車禍了
就算別人發狂開車亂撞, 酒駕亂開, 婦女老人踩錯油門, 小貨車超速輪胎打滑
則別的駕駛在精神100%, 體力100%, 注意力100%, 過失0%的巔峰狀態下
一定能完美防禦
達陣得分吧?
下著雨,視線差,酒駕車輛又沒開燈
老實講,能完全閃過這部車的駕駛人沒幾個
當然,法官有可能閃得過啦
不然應注意而未注意是寫來要幹啥用

lum225jp wrote:
唉可惜會有人說你防禦...(恕刪)


本日最中肯...

chiu700807 wrote:
2位北北該去看眼科了...(恕刪)


哇!好會砲喔!
相對速度120,還問有什麼根據??

腦科留給你自己去看吧!

要砲!?很歡迎啊!
不過得有真材實學,只靠那掀門簾的嘴上功夫....那可不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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