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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行車記錄影片,可試著舉手抬腳,模擬要是換你開車會如何?


wen75 wrote:
請看以下說明後:點選...(恕刪)


如果是我來開,有兩點不同的地方,會不會影響最終結果,不知道。

1.我不會那麼早就換車道。
2.肇事機車往左靠時,我就會減速,持續接近兩道中線時,我就會剎車+喇叭侍候了。


這樣會不會不撞上,我不知道,只知該車主的開車方式與我不同。

psza wrote:
任何一位法官如果是影片中的汽車駕駛,結果都會一樣
不要再說什麼應注意而未注意了


可惜大車車主有過失不能無肇責
"汽車車主應注意自己不是法官開車而未注意"
"汽車車主應注意法院不是他開而未注意"
"汽車車主應注意自己不是達官顯要而未注意"

以上通通都是隱藏式邏輯

jaceda wrote:
乾脆規定老人一個禮拜...(恕刪)


那應該全民比照辦理哦!

該死的危險駕駛不只有「老人」這族群而已。

我也很贊成駕照要有「時效」性!
但...週期性的複試,第一次應予以免費。
複試不過的再複試才建議收費。

而且應比照初考駕照辦理。(聽說駕照要變難考了,真好!)

子彈打中毛 wrote:
昨天我也遇到一個一樣的阿伯,只是他是右轉....從中間車道毫無預警突然右轉. 後來我就追上去把他攔下來,替他兒子教訓他了.


你看看你又來了~

永遠只想教訓別人

你忘了你自己也被人教訓過了嗎?
子彈打中毛 wrote:
機車往左靠我幹嘛減速?...(恕刪)

你的觀念是路權優先,但臺灣的交通法規,

主要就是 避免有人傷亡 (不管誰對誰錯),

其次才是車損。

阿伯要是有養成打方向燈的習慣,就算要亂騎,也可以給後車提早應變的機會。

打方向燈雖是小小舉動,但是可以救人一命啊。


fruits0800 wrote:
但臺灣的交通法規,

主要就是 避免有人傷亡 (不管誰對誰錯),


就是這樣, 所以亂開車騎車的總以為自己是對的, 別人才是錯的,
(變成對的人, 如直行得要煞車讓直接衝出來的轉彎車)
只要它這閃得過, 下次照樣搞一次.
然後繼續亂開亂騎.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CCL wrote:
就是這樣, 所以亂開...(恕刪)


你的說法也是正確的,就是因為大家提倡「防衛駕駛」,所以有些投機取巧者還以為他這樣做是ok的。

但,依現在的判例,實在不能撞上去啊!
就照樓主po的影片來說,能全身而退?你覺得有多少機會呢?

是不是法院判例越來越傾向「因果論」才會更讓人有所警惕呢?
不然......防衛駕駛還是要的。
atenza.ken wrote:
永遠只想教訓別人

你忘了你自己也被人教訓過了嗎?

可能上次被教訓得不夠
還想再被教訓吧
子彈打中毛 wrote:
紅燈右轉,我直行車就是直直騎(開),完全不會剎車,只會稍微偏一點點給你來個最近距離刷卡.

愛開遠燈,我就是在你前面三不五時來個急煞車,陪你變換車道

愛闖紅燈,只要下個路口再被我追上,你就會先被我咬車尾,最後再刷卡

左右轉愛剪線,我就是給你剪回來

還有他教訓88風災的災民
大家永遠不會忘記
還拖累校長出面道歉
模擬根本沒有意義...大家看到這篇文

以及樓主的敘述,潛意識中早就已經知道接下來會有車禍

加上機車在前面,心中早已知道十之八九

而影片中是突發的,駕駛根本不知道會有機車突然過來

不過經過路口沒減速也是事實,判下來大概是7 3或6 4吧

不管怎麼判,駕駛接下來要面對的就是移動神主牌的民事求償

賠個一屁股,這就是台灣

以下是該影片司機的自述:

這是本人車上行車紀錄器路下畫面,本人車禍後第一次在昨日和車禍被我撞的老伯伯家屬談和解,老伯伯的老婆一碰面就對我抱怨一堆,說他先生(69歲)發生車禍後變成老人痴呆­症ˋ還說她為了照顧她先生因而辭掉每個月3萬多元的工作,還說她每次回診一次坐車來回要五六百元,老伯伯的老婆還找了她的村長(自稱他在當地每個調解會長他都很熟,他還當­過調解委員),反正從頭到尾沒聽過車禍誰對或誰錯,只說老伯伯現在痴呆獅子大開口70萬要保險人員去申請給老伯伯家屬,請問台灣社會是否真的沒天理,只要被撞受傷就可以大­開口索賠嗎...??? 我需要正義的您寶貴的意見!!!


由此可見,在台灣,年紀大的移動神主牌,個個都是讓家屬賺錢的好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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