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保強險的話~就只能自己處理~(所以我想你以後應該不會再省這幾千塊了)
車禍後~先去作筆錄~對方要不要做~不管他~
車禍當天開始算追朔期是6個月~一旦過了6個月~你就完全無責任~
由於你的情況是你100%肇責~所以很單純的~就是要對方開總金額~
對方跟你哭一些有的沒的~你可以當在唱歌就好~
電話中談不隴金額的話~直接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委員會會發公函要他過來調解~
如果他不願過來~就算了~就等六個月吧~
上法院的話~就算超級順利~前後也至少要花掉1年的時間~他也不見得真的會告~
對你而言~在上法院前~就是瘋狂砍價~直到你認為合理~
不過...
你說對方找了保險黃牛來...
保險黃牛承接業務行情收30%~要有相對利潤他們才會接~
換言之~你可能要有心理準備~這一條不小
上法院的話~除了賠錢~還要再背個"過失傷害"~對你比較吃虧點~
現在的你~只能態度盡量放軟~能砍就砍....不能砍的..就開始籌錢吧...



盡教一些什麼有前科,找工作不怕啦,找工作沒關係啦,有前科找工作不用擔心
亂七八糟的歪理
除了找尋任職計程車業或保全相關,政府規定應提出無刑事證明的工作之外
還有考公職人員,警察,消防人員等
多半僱主都是私底下利用徵信社來查詢公司內部員工的操守情形
若員工在找工作填履歷時,明明有前科,卻填入無前科
可能就要吃上詐欺或背信罪等其它罪名
到時候公司是有權利叫你把領得的薪水全部吐出來
依照本人在法院處理的經驗,車禍致人受傷,對方提告需背負過失致死的罪名外,另外被害人是可以向
你求償所有的損失,包括精神撫慰金,這些是逃不掉的
想找工作嗎?請先附上良名證!
到了地檢署,檢察官也會表示他的意見,這時對方就不敢漫天要價。
另外後座那個其實有個法律問題會發生,也就是萬一騎車那位對於事件的發生也有過失,
哈哈!你就有談判的機會了,因為後座那位提出傷害告訴,同時會告到騎車那位(告訴不可分),
這時產生微妙的三角關係,彼此間都存在利害關係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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