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事主有採取正確防衛駕駛的話, 其實這一切都可以避免的,1, 前方煞車, 你至少要放開油門觀望一下到底啥狀況2. 前方車有意圖向右靠而沒有打方向燈, 請含煞車, 注意後車動向,方向盤輕打右, 短按喇叭2聲(不夠的話再閃燈)3. 確認前車已經採取避讓措施再加速通過, 沒有的話你就要讓他,我認為影片中事主, 事主似乎沒有注意到前車動向,也沒有掌握車的極限, 導致在最後避讓時方向盤好像打太多假如找到了疑似肇逃者,不知交通法庭會怎麼判? 我相信肇責他應該有,只是不知道比重
每個人的反應與開車習慣皆不同, 我想也無須如此的對版主冷嘲熱諷. 車禍發生的原因也不是由我們判定的, 如有經過事故現場, 有錄到則提供, 沒有也就看看就好.黃金堆滿間 wrote:apple日報要人搜...(恕刪)
車主若有注意到,可以提早反應避險,國產中小型房車皆未配備ESP主動安全系統車主說速度約90~100,若該車有配置ESP系統應可避開政府無強制力,車廠就偷配備能省則省車廠別再偷主被動安全配備了!!影片情況下~買車要選DVD??還是E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