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negame wrote:
有這樣的事情有相關的...(恕刪)
8月5日自由時報的生活新聞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mobile/news.php?no=702392§ion=6&type=a&template=m
〔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小心違規行為被後方車輛行車紀錄器「全都錄」!行車紀錄器日趨普遍,民眾擷取畫面、檢舉違規情況也越來越多,光是今年全台此類檢舉案例估計恐已逾千件,不僅遭檢舉者叫苦連天,基層員警也因需嚴謹查證頻頻喊累。加裝行車紀錄器的車輛越來越多,也越來越多人擷取影像檢舉其他車輛違規,照片還有「連續動作」,比警方照相機還專業。(讀者李小姐提供,記者曾鴻儒翻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警方可依據民眾檢舉,告發交通違規,由於不像環保違規般可領取獎金,加上邊開車邊拍照、錄影不易,過去此類案例相當少。
但隨著加裝行車紀錄器的車輛越來越多,從行車紀錄器擷取畫面檢舉的案例也越來越多,以警政署為例,半年就收到上百件檢舉案,若統計各縣市警察單位或交通隊,光是今年,估計全台此類檢舉案例恐怕逾千件。讀者李小姐上月就被檢舉「轉彎未使用方向燈」,她直言,若是被警察拍到還服氣點,但被後方車輛錄下來檢舉,真的讓人生氣。
此類案件增多,員警也吃不消。警政署交通組組長朱正倫坦言,此類案件須比對影像、車號、違規地點,還得向檢舉人反覆查證,耗費的人力數倍於一般照相舉發,但法令有規定,警方無法拒絕。因此建議民眾舉發時,時間、地點、車號越確切越好。
有官員認為「全民皆兵」的情況有待商榷。交通部路政司司長林國顯認為,如能產生遏阻作用,未嘗不是好事。會觀察後續影響,如果違規行為減少,員警負擔也會降低,否則會建議警方分類,對較不具危險輕微違規,以勸導取代開罰。
不知道連結有沒有違反版規 看的到的網友就看吧
看看所有死亡車禍 幾乎都是違規造成的 他人的違規行為 難保將來不會害到你
希望有熱心的網友幫忙蓋大樓 呼籲大家行車記錄器有拍到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都盡量檢舉
習慣違規的網友 被抓到就付錢吧 出來跑 遲早要還的
像個男人 不要丟臉的去跟警察單位哭訴 硬凹
就算沒有拍清楚 檢舉有瑕疵 但是有沒有違規自己知道 人在做天在看
報導中具爭議的就是何謂"較不具危險輕微違規"
違規停車 並排停車 危不危險? 有機車騎士撞上違規停車慘死的
未打方向燈變換車道 危不危險? 看新聞就知道了
機車行駛快車道 未兩段式左轉危不危險? 你騎機車在六線道馬路轉看看就知道了
其實不是很懂哪一種違規的駕駛行為是不危險的 差別只是在撞死的是不是你而已...
如果真要修法 那公家機關應該說明 讓大家都知道這些違規行為就算被抓到也不會罰
否則執法標準不一 道路正義跟安全只會更糟糕
lacuna0517 wrote:
〔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小心違規行為被後方車輛行車紀錄器「全都錄」!行車紀錄器日趨普遍,民眾擷取畫面、檢舉違規情況也越來越多,光是今年全台此類檢舉案例估計恐已逾千件,不僅遭檢舉者叫苦連天,基層員警也因需嚴謹查證頻頻喊累。加裝行車紀錄器的車輛越來越多,也越來越多人擷取影像檢舉其他車輛違規,照片還有「連續動作」,比警方照相機還專業。(讀者李小姐提供,記者曾鴻儒翻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警方可依據民眾檢舉,告發交通違規,由於不像環保違規般可領取獎金,加上邊開車邊拍照、錄影不易,過去此類案例相當少。
但隨著加裝行車紀錄器的車輛越來越多,從行車紀錄器擷取畫面檢舉的案例也越來越多,以警政署為例,半年就收到上百件檢舉案,若統計各縣市警察單位或交通隊,光是今年,估計全台此類檢舉案例恐怕逾千件。讀者李小姐上月就被檢舉「轉彎未使用方向燈」,她直言,若是被警察拍到還服氣點,但被後方車輛錄下來檢舉,真的讓人生氣。
此類案件增多,員警也吃不消。警政署交通組組長朱正倫坦言,此類案件須比對影像、車號、違規地點,還得向檢舉人反覆查證,耗費的人力數倍於一般照相舉發,但法令有規定,警方無法拒絕。因此建議民眾舉發時,時間、地點、車號越確切越好。
有官員認為「全民皆兵」的情況有待商榷。交通部路政司司長林國顯認為,如能產生遏阻作用,未嘗不是好事。會觀察後續影響,如果違規行為減少,員警負擔也會降低,否則會建議警方分類,對較不具危險輕微違規,以勸導取代開罰。
...(恕刪)
可悲的違規者心態...
lacuna0517 wrote:
看看所有死亡車禍 幾乎都是違規造成的 他人的違規行為 難保將來不會害到你
希望有熱心的網友幫忙蓋大樓 呼籲大家行車記錄器有拍到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都盡量檢舉
習慣違規的網友 被抓到就付錢吧 出來跑 遲早要還的
像個男人 不要丟臉的去跟警察單位哭訴 硬凹
就算沒有拍清楚 檢舉有瑕疵 但是有沒有違規自己知道 人在做天在看
報導中具爭議的就是何謂"較不具危險輕微違規"
違規停車 並排停車 危不危險? 有機車騎士撞上違規停車慘死的
未打方向燈變換車道 危不危險? 看新聞就知道了
機車行駛快車道 未兩段式左轉危不危險? 你騎機車在六線道馬路轉看看就知道了
其實不是很懂哪一種違規的駕駛行為是不危險的 差別只是在撞死的是不是你而已...
如果真要修法 那公家機關應該說明 讓大家都知道這些違規行為就算被抓到也不會罰
否則執法標準不一 道路正義跟安全只會更糟糕
...(恕刪)


不用跟那些人廢話那麼多
看到惡意故意蓄意違規
檢舉就對了
檢舉一個違規
可能是救了一個原本會被他害到的人或家庭
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這是在做功德阿
ginatsai wrote:
差半小時被檢舉人申訴
警察要檢舉人帶ETC到分隊做筆錄
否則對方會告誣告
檢舉人不是車主也不是申請人 離分隊位置很遠最麻煩
最後被檢舉人免罰
誣告不會成立的,要完全憑空捏造誣告才會成立。
以檢舉的案子來說,影像是真實錄製的,非憑空捏造。 (而且檢舉人根本沒有"告"啊)
違規達人會為了一張時間錯的罰單上法院,也太拚了?
且檢舉案件多少被退個幾件很正常吧~ 走到申訴這一步,比一開始就被警察合法吃案還好得多了。
該名違規達人應該是有氣到,檢舉的效果還是達到了。
lacuna0517 wrote:
她直言,若是被警察拍到還服氣點,但被後方車輛錄下來檢舉,真的讓人生氣。
違規達人的怒氣,就是檢舉人的動力 (有沒有像怪獸電力公司的感覺啊~~)
(不過建議檢舉人,還是買有GPS校時的機種比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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