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m wrote:
嘗試撥打110請員警...(恕刪)
社秩法?沒被害人,檢舉人不出面,社秩法(行政罰)根本是個廢物...而且若只有一個人認為太吵,要用社秩法處理,也不太會(不一定)成立!
勸樓主搬家吧,不然....只能消極性報警,但警方到場,機車早跑掉了。
噪音分貝也不是警察管的~~
buzzbee wrote:
以前我鄰居是這樣幹的:
巷口有一台改管老喜美,
深夜還在敲敲打打,順便拉轉。
對這種吃檳榔,又渾身刺青的兄弟,
沒人敢吭聲。
結果有一些正義之士,用大碗公做的好幾塊冰塊,
從五樓頂大量砸到牠車子上。結果板金受傷慘重,
檔風玻璃也破了!
接著就聽到該人渣一陣子國罵省罵,
我們則爽在心裡!
此後牠就不敢再吵人了!
對狗講道理是沒有用的,
狠狠的踢牠一腳,以後看到你會躲得遠遠的!
另外,冰塊才是諸般武器之首!
融化前又硬又重,殺傷力極大。
一融化,什麼證據都沒有了!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