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othyQ wrote:若 檢察官 提起公訴...何為"不經濟"!? 沒人受傷的話,只是財損.酒駕這一條是逃不過,但是是給政府.車損這一部份,就要樓主花時間金錢去要了.所以才會有人建議.衡量自己的時間成本與車子的損壞情形來斟酌是不是要上法院.或自認倒楣.
gan074 wrote:所以小弟可以不用耗費時間上法院嗎?(恕刪) 目前出險兩次一次修完車和解~第二次對方肇事逃逸,監視器又都壞了~請警察做完筆錄,車開回原廠修車,不用付一毛錢!對方就交給警察,有找到保險公司會去跟他要錢!沒找到保險公司大概就得認賠了~至於上法院的話 我想最多當證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