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s0808 wrote:騎車慢一點就好了,這樣還能夠撞到誰?橋上又不是沒燈光!!很多人騎車都在狂胚,撞到人再怨天怨地怨別人,得到教訓剛好而已!! 中肯~~~人家牽腳踏車走在機車道. 不管有沒有錯. 都不代表你可以撞他.如果你撞到他(尤其還是從後面撞...) 那肇責100%啦.
台灣法規一直以來把機車當作機械腳踏車!機車專用道本來就是跟腳踏車共用的!腳踏車上坡騎不動用牽的很合理阿!上坡路段騎到60超速好嗎?愛騎快車撞傷人還想規避責任討拍!乾脆一毛錢都不賠!依過失傷害罪關一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