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那輛Lexus , 林北連方向燈都懶得打給你看, 反正你也看不懂(平時我換車道或轉彎一定提早打燈的)我一定是一個大腳油門就給你剪過去了~~前面空了這麼長, 右邊沒有一輛車比你慢還不會自覺一點滾到中外線去別人要切進來還湊上去關門真是一隻難相處的烏龜...
Passenger wrote:32秒前面哪有黑車?? 抱歉我修正我的說法我原文就不改了還難為你還要抓圖來糾正我喔你被人逼車不會踩煞車減速?至少原車不是90多在跑超車道吧?我也沒說原po對本來就不應該佔超車道而且還超速po上網!!只是時速都110了還要剪人車道黑車就一定對?
建議車主把行車記錄器資料寄給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交通組,車主要留個人資料給警方,順便也把車牌號碼提供給警方,警方會開張超速罰單給對方,也會順便開佔用內線車道,超速及驟然煞車給車主,這樣車主滿意嗎??車主還賺到耶,人家一張罰單車主三張罰單耶!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