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月經文不用再故意發文討戰了,除非你是鍵盤車手,不然大家嘴中所謂的龜車通常都是指那種前方淨空,結果還以不到100甚至80,90的速度占據內車道造成後方堵塞的車。不用故意去玩文字遊戲,不然老實說,如果你真的以GPS最高速限110或開表速120開在內線,你能當龜車的機會也不會太多.....因為你馬上就會追到之前提的更慢的烏龜。總之還是要大家發揮同理心才有用啦。
凱倫 wrote:噓...在這邊要低調...(恕刪) 呵~~我在國道上奔馳13個年頭只收過兩張,一張121km,一張111km(都是剛好在超龜車加速時)!!而且我都開中外線了,比內線快多了!!!而且大車駕駛有道德多了!!!
QQQ2011 wrote:也希望本地的「絕對速限派」不要引用「特例」來混淆「通則」........ 同樣,也希望本地的「絕對路權派」,不要引用「特例」來混淆「通則」,您所謂的特例,其實是另一派的通則;您所謂的通則,其實是另一派的特例。十次車禍九次快,法令也很明確,高速公路內側車道只可以做2件事:1.超車。2.以最高限速行駛。就是有人拿著雞毛當令箭,把第2點砍掉自行放大解讀自己要的部份:內側只能超車....後續會再辯最高限速的車子是快樂表、後面即使超速你也要讓,因為他要超車...。辯到真的覺得很無聊了。一週前,我經過清水休息站上廁所,廁所外面有則宣導告示:「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容許小型車以最高限速行駛」...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關心您......」夠明確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