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震盪,右手骨折,顏面、下巴、四肢多處擦傷,需追蹤醫療3個月; 請問追蹤醫療三個月~ 跟三個月不能上班,醫生這樣開可以嗎?1.賠償3個月無法勞動之薪資,申請近3個月的薪資單台幣:5月+6月+7月=近14萬元證明:醫院診斷書有註明追蹤療養3個月、5.6.7薪資單這點也請熟系的站友提供訊息!2.賠償機車修理台幣:26400+9000=36400元證明:車行估價單、有拍照車子買多久了? 沒錯的話需要算折舊喔!3.賠償AGV GP-TECH安全帽、電鍍鏡片、Alpinestars SP-1手套台幣:22500+2800+4780=30080元證明:車行估價單、有拍照請問買多久了,需要折舊!4.賠償醫藥費台幣:22000+10470+1968=34438元證明:醫院門牙收據、醫院收據、藥局收據這應該是全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