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斯特 wrote:店家責任很大,車主停...(恕刪) 這應該不太可能吧...車子後面有兩列推車 , 左側那一列或許還有機會在車子停好後放進去 , 右側那列在車子的正後方...應該不是車子停好後才放的雖說店家把停車隔改為停放推車的地方 , 沒有把格線另做區分標示及車格編號塗消是有疏失但就算停車時沒注意到後方有推車 , 車主停好車之後好歹也該看一下自己停在什麼樣的地方吧比如某個一樓住戶的門口沒有畫紅黃線 , 停在門口沒有違規的問題 , 但把車停在門口會妨礙到住戶出入 , 那這樣停車的人該說他什麼呢??
我也覺得家樂福錯很大 ,既然改推車區,那就把地面標線處理掉 , 或是畫上黃色網線上去 ,當然,也可以說小車出門門帶眼睛出門 ,不過這種有爭議的事情,最好把車號蓋掉比較好一點 ,除非是 "沒有爭議" 的事....題外話 : (很行好奇一個問題)有些路邊停車格,格子裡面有根電線桿 ,如果有人停車不小心,碰歪了電線桿 ,請問是A. 台電賠車主B. 車主賠台電C. 地方政府(停管單位)同時賠台電跟車主D. 什麼事都沒發生,各修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