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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頻傳,我也車禍了。新竹中華東大路口 (星期天更新)


=穎分身= wrote:
之前朋友碰過,上法院...(恕刪)


所以只能力拼了阿,還能怎麼辦。


M-J wrote:
我是新竹人!

這個...(恕刪)


我已經很克制自己的情緒了,這是我的想法,那個路口實在很危險,而且只有兩隻監視器,

監視的地方又不是橋下,爛死了。


vtt0 wrote:
要是我絕不妥協!先告...(恕刪)


這跟我個性不是很合的說!哈哈
關於板主的回覆

如果板主急著要用車
是否可以先去修復?
如果先行修復的話
到時候鑑定需要或對方反咬沒破損
這樣有什麼好方法可以讓板主先行修復
再等後續賠償呢?

煩請有經驗的朋友分享一下
M-J 買就對了

M-J wrote:
關於板主的回覆如果板...(恕刪)


這個我詢問過檢察官的親戚了

修是可以去修,不過是照估價單上的價錢去修車,

然後每個零件都要拍照,證明有修,然後店家的收據跟蓋章,簽名證明!

如此這些,還勸我去開立驗傷證明,未來不幸上法院有個證據。

白色羽仔 wrote:
這個我詢問過檢察官的...(恕刪)


感謝樓主分享!很實用!
很多事故之後都在比誰比較兇!
M-J 買就對了

M-J wrote:
感謝樓主分享!很實用...(恕刪)


其實我也不想要有這種故事,

下意識的把每個人都想的跟怪獸一樣,

非得吃人夠夠才行。
那橋下的便當店外面明明就是紅線就是有很多人愛停在門口

還有那地下道出口往竹北方向又可以(紅燈右轉)<-不太會形容所以這樣說
每次要走花園夜市地下道都會被那地下道噴出來的機車嚇到
如果人類連愛一個人都被自己綁住 ,那世界末日已來到不需要等到地球毀滅掉的那天 .
很簡單阿

你說不現在解決的話 那你代步的交通費用也要求對方支付

反正即使上法院你也是穩贏的狀況之下 你幹嘛這麼委曲求全??

現在不拿錢出來

一個月後 多支付你的交通費用 更大筆.....

分析給對方聽吧

天魔人 wrote:
那橋下的便當店外面明...(恕刪)


那邊時常有人衝出來,讓人措手不及


我只會RV wrote:
很簡單阿

你說不現...(恕刪)


其實雙方能不上法院就不上法院

反而是對方姐的態度不敢恭維。
我六月初也車禍了~~~
是在竹北~~~
當然 oeoe 有來 、警杯杯也跟著來

地點是在竹北的郷間小路、我走主幹
對方從支幹出來、沒有停、結果就撞上了
我噴出去 、臉、頸、四肢多處挫傷、頸部扭傷
對方 手肘擦傷

我問過我的保險業務
目前處理的進度及建議是
1。取得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所以說一定要報警 ~~~很重要哦!!出險、公司請假都靠他)
2。出事5日內 先去保險公司辦理強制險的出險申請 (如果有體傷的情況。此節屬只賠對方、及乘客體傷)
3。事發7日後可請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及照片
4。事發30日後可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5。如果在事故中有受傷 ~一定要馬上看醫生(如果有派oeoe 來就別客氣啦 ~~~直接搭了就去醫院檢查)、並
保留所有醫療費用收據、及就醫車資證明。
6。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 可以申請勞災
7。在事故中有受傷 於六個月內可以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8。建議透過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有了 業務員的幫忙、我在事故發生的第三天 備齊所需文件 向保險公司申請出險、在事故發生後的第七天
申請並馬上拿到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及照片、目前仍在養傷中,我準備在事發30日後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下來後 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

不要急、就照著規定一步一步申請、不是說話比較大聲 、比較失控就一定是對的~~~
這一陣子跟條伯伯 打交道
發現
其實條伯伯 在某種程度 還蠻便民的
而且處事態度也很積極,我還接過竹北警分局打來的警員處理滿意度調查的電話呢~~


白色羽仔 wrote:
那邊時常有人衝出來,...(恕刪)


如果你只想著能不上法院就不上法院然後一直處於挨打狀態

那網友們也幫不了你了

而且你說連交通費都要對方支付,說不定對方馬上生出四千多賠你...

這年頭吃硬不吃軟的人太多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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