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輛的折舊.........我想都是保險公司鑽漏洞的理由~~沒錯!財政部有公佈折舊算法~~但是那是拿來算公司資產用的~~在損害賠償裡來說~恢復原狀是最基本的請求權!!可以恢復原狀的就已恢復原狀來處理~~例如烤漆或鈑金~~至於已經損毀致無法恢復原狀的~~如果更換新品後~不增加原性能的,要以更新來做~~例如保桿~已經撞毀了~去哪生中古品??況且換新後車子不會改變原本性能~~可以要求更新的~~車禍是最簡單的侵權與損害賠償~~重點在"恢復原狀"~~其中又以外觀恢復原狀為準~~因為有時會遇到車子將近全毀的狀況~~恢復原狀會很貴~就會有保險公司想以報廢,然後用折舊率來算殘值賠償~~去查查判例~有算折舊的~有恢復原狀的~~這些都是上法院才會判的~~一般都是在調解時就處理完了~~像樓主這部份~基本上是外觀的損壞~恢復原狀是一定可以請求的~~不會有折舊的問題~~所以樓主要主張的是"恢復原狀"~而不是"金錢賠償"~~
維尼爸 wrote:關於車輛的折舊......(恕刪) 不是鑽漏洞啊!!!是有最高法院的判決,所以上法庭是必需折舊的判解文號: 臺灣高等法院 99.04.21. 九十九年度上易字第85號民事判決日 期: 99/04/21要 旨: 1.和解有使當事人所拋棄之權利消滅及使當事人取得和解契約所訂明權利之效力,民法第737 條定有明文。次按和解內容,倘以他種法律關係替代原有法律關係者,則係以和解契約創設新法律關係,故債務人如不履行和解契約,債權人應依和解創設之新法律關係請求履行,不得再依原有法律關係請求給付(最高法院 83年度臺上字第620號判例意旨參照)。2.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民法第213條第1項定有明文。惟修復費用以必要者為限,如係以新品換舊品,應予折舊(最高法院77年5月17日第9次民庭會議決議參照)。3.和解不得以錯誤為理由撤銷之。但有下列事項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和解所依據之文件,事後發見為偽造或變造者,而和解當事人若知其為偽造或變造,即不為和解者。二和解事件,經法院確定判決,而為當事人雙方或一方於和解當時所不知者。當事人之一方,對於他方當事人之資格或對於重要之爭點有錯誤,而為和解者,民法第738 條定有明文。
gunandrosetw wrote:不是鑽漏洞啊!!!是...(恕刪) 是阿~是有判例啊~~也有完全恢復原狀的判例啊~~是端看接案法官心情爽嗎??~~~當然不是~~不是所有費用都給他下去折舊喔~~更換的料件~如果是以新品更換才會算折舊~~鈑烤修整不會算在裡面的~~>>如係以新品換舊品,應予折舊<<這句話道出重點~~我也是一直強調恢復原狀啊~~我要恢復原狀即可~~這樣主張可以嗎??去生一隻中古保險桿然後烤成原樣給我吧!!!
維尼爸 wrote:是阿~是有判例啊~~...(恕刪)</blockquote麻煩請找出一個維修費完全賠償的例子好讓我和對方要求全額????事實上除了被告無異議的例子及已簽和解書的例子以外,我找不出來有那件是被判全額的對了,烤漆版金我看過的估價單都是算“工資”是不折舊的部份
dougles1974 wrote:請求回復原狀是可以的...(恕刪) 恩 我是事發當天就去原廠估價 直到現在都還未修理 可是對方堅持和解不賠償 我真不該要無條件和解還是要求賠償!調解委員會有辦法讓他賠償嗎?
gunandrosetw wrote:...(恕刪) 呵呵~~你要的是維修的錢~並不是恢復原狀~~去年剛好有人問,我就查過判例了~不過那判例滿久的~慢慢找~~威拉雞 wrote:恩 我是事發當天就去...(恕刪) 調解會是沒有強制力的~~所以調解會沒辦法押著對方賠~~只有上法院得到判決書,才有強制力讓對方賠~~所以我說為了這口氣~~你真的要討~會很累很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