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夢刺客 wrote:
看來大家都少問了一個...(恕刪)
如果樓主是綠燈...那有沒有三時相...沒有多大意義...
不可能直行綠燈另外一邊卻顯示可轉彎吧?
除非故障...不然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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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路權,這本來就是一種觀念,問題是,現在很多人一樣故我...
認為大車要讓小車,汽車要讓機車,有輪子的要讓沒輪子的(就是人啦)...
被撞到才在那邊唉...
而且01上很多人也都是觀念未跟著提升...之前被好幾個氣到差點摔電腦...

用路權觀念說,還被說是錯的...問題那些都是現任的交警教的阿,而且都是親身經歷,還有錯?
因為我曾經被表過... 條北北告訴我那個監視器拍不到,所以不陪我去拿畫面...
結果我隔了三天越想越不對,去找里長請他幫忙,結果畫面已經洗掉了...
是不是有人為因素,我沒有證具,不敢講...
但真的是太巧了,居然台北市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居然可以判定我有100%的責任
我查了很多左方車未讓右方車的案例... 肇事比例通常不是6:4就是7:3...
更何況這我的車是右後門跟車尾被撞,車子撞到打轉約130度了(我的車是霹靂馬,淨重1295kg;撞我的車是vios淨重1025kg,我真的不知道對方用什麼速度撞上我的車,可以讓一台比它重270kg的車打轉成這個樣子,而且我經過路口前已經確認右方巷道在可視範圍內沒有來車)
我也查過一般產物保險對這種肇事的處理原則
‧右方車輛負肇事責任在20%至50%。
‧右方車輛負20%肇責:當右方車遭左方車輛撞擊後門或後葉板。
‧右方車輛負25%肇責:當右方車遭左方車輛撞擊前門、前後門、前葉板。
‧右方車輛負30%肇責:右方車撞擊左方車輛的前葉板、前保險桿。
‧右方車輛負40%肇責:右方車撞擊左方車輛的前門、前後門、前葉板。
‧右方車輛負50%肇責:右方車撞擊左方車輛的後門、後葉板、後保險桿。
最後上了法院,對方還血口噴人說我撞她!!真是OOXX... 黑的都可以講成白的...
最後的結果是各自負擔車損... 法官大人算是還了我清白,但我還是吞了一張左方車未讓右方車的罰單
這件事都七八年了... 我還難以忘懷,
講這麼多,我只想表達趕快去保全證具,避免對方有後台....
如果當初我有拿到畫面,我應該就不用走到要上法院這一步了... 更不用提那段期間受到多少氣
另外這個很明顯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
只要你沒有闖紅燈,沒有行駛快車道,那你的肇事比例應該會很少,甚至是沒有
另外建議改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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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5/22在台中大里市發生車禍
當天天氣良好
視線良好
前方無障礙物跟車輛
只有對向車到有台汽車停在路口準備左轉
此時一直都是綠燈
我車速維持在40km
沒特別加速減速
直接直行過路口
大約是我過停紅燈線時
對向車卻突然左轉撞到我
導致我人飛出去臉撲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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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條線叫停止線,我第一次看文章的時候,看不太懂的說...
雖然人受傷,但還是恭喜你,小命留下來了,沒有什麼事比得上生命重要
車輛的維修跟醫療可以要求對方賠償
強制險是負責你受傷的部份,車子的話,對方的責任是"還原",對方要怎麼做就看你們怎麼"橋"了...
法律只是規範,無關道德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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