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M01看東西好幾年了 到最近才註冊 一直都很少發言 但在這版逛了一陣子真的覺得現在行車在路上好危險扣除行駛在陸上可能發生的交通意外事故不說光警示前車一下(切遠燈 喇叭)or超車 就很有可能招來危險 這樣的例子還看不完的 真的很扯以目前台灣精神狀況有問題的駕駛那麼多來看 建議每個駕駛都要裝行車紀錄器(我也有)
基隆雞腿 wrote:既然已經上司法程序了 千萬別饒過那小鬼 好好的給那幫人一番教訓 如小弟前述, 公共危險和恐嚇都是公訴罪, 也就是說對他們提告的人是檢察官不是小弟小弟只是小小的證人一枚而已, 沒有資格教訓任何人小弟的賤駒是手排沒錯, 但不是什麼好車啦 XD今天會貼這篇主要還是想給「正常」的駕駛朋友們一些警惕啦許多事情的發展有可能並不會是按下喇叭或閃動大燈的當下所能想到的情況, 還是忍一忍好也順便給「少數」反應太過激烈的駕駛朋友們一個警惕, 不要一時耍帥就給人家攔車恐嚇因為一時的耍帥換來一輩子的紀錄 (前科) 您覺得值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