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酒駕我有個親戚,有空會來我家找我爸喝兩杯常常都是喝到茫茫才開車回家每次看他喝醉酒還要開車回家都會替他捏一把冷汗前不久他喝完酒開車要回家的路上把他那台開了二十幾年的賓士(顧得很好)撞爛了好加在,只有自己車撞爛,人沒事(賓士車真的比較安全)也沒造成別人的傷亡財物損失諷刺的是…他的兒子(我的同學)在六、七年前就是酒駕撞電箱當場慘死的沒想到這件事沒有對他產生警剔的作用身邊看到太多大大小小酒後而發生的醜態和憾事我現在不僅不敢酒後駕車連酒都不想沾……
cat8246w wrote:酒駕就判死,搶劫怎麼辦呀..且故意跟過失在刑法上解釋是不一樣的。酒駕過失致死就判主刑最重之死刑,那故意致死不就鞭屍了...刑13(故意)-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刑14(過失)-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能注意但未注意者為過失。 這個簡單刑罰一條鞭所有罪刑統統都死刑就沒問題了 (飛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