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全球不到5%市佔率的紅外線ETC
2.爆肥 暴醜的OBU
3.遠通得標是因為賄賂官員(已有官員三審定讞)
4.徐先生說嫌貴可以不要用(這句話應該對遠通衝擊最大

發監前 宋乃午失蹤了
〔記者林俊宏、林慶川、曾鴻儒、李文儀/台北報導〕前交通部長林陵三秘書宋乃午被控在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弊案收賄,洩漏招標資訊給廠商,去年底,最高法院以貪污罪判處11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8年定讞,台北地檢署原訂上月8日傳喚發監執行,1月初他卻將戶籍遷到桃園且遲未到案,檢方近日可能發布通緝。
官司確定後,檢方立即限制他出境,不過,他卻遷移戶籍,北檢囑託桃園地檢署代為執行,但他並未如期到地檢署報到,檢方連日來透過警方掌握情資,但目前行蹤不明。
56歲的宋乃午當年被點名涉案時,曾在地檢署前亮刀自清,揚言「拿一毛錢就切腹自殺」,激烈動作讓外界印象深刻。一審時,到庭聽判堅持「有罪我就去跳樓」,法院重判12年,隨即改稱「有罪指的是三審定讞」。
判決指出,民國90年間,交通部辦理ETC計畫公開招標案,精業公司經理蔡錦鴻得知宋擔任交通部長林陵三秘書,行賄要求宋放寬招標條件、修改建置時程及收費段數,宋不但拆開密封公文,還洩漏標案甄審委員名單給蔡。
蔡錦鴻公司與合作的奧地利廠商採「紅外線」系統,宋指示研究人員,製作有利於紅外線系統的研究報告,蔡以招待飲宴、代付宋女友房租及向宋女友公司買畫行賄,金額約3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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