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我在山區跟一輛現代的休旅車對撞
轉彎處...對方逆向超車加速和我對撞
我的車子引擎室向內潰縮...駕駛座車門差點打不開
好險有繫安全帶...只有輕微拉傷...還有被安全帶勒的瘀血
立刻就請警方來現場拍照...之後還去警局作筆錄
筆錄內容一定要肇事者願意賠償車輛維修費用
雙方都同意並簽名確認
我的車子維修費用是8萬
由對方的保險公司富邦和我接洽
先是對方說我的車子市值不到8萬...只願意賠償5萬
跟我盧了半個月...說就算走向法院...也不會判我贏
不過老子我就是不要妥協...堅持一定要把我的車修好
後來我要肇事者自己去想保險公司談! 畢竟警局的筆錄有同意要修復我的車輛
又搞了快2週...終於同意要理賠了(我個人覺得這保險公司很爛)
費用是付給車行...我不經手賠償費用
最扯的是
車行把車子修好通知我去牽車了
但是保險公司卻不願意付錢
給我的理由是...
當初和肇事者的公司承辦保險業務的業務員...在送件核辦的時候A了全部的保險金落跑了
所以該筆保險並不成立...說他們還要再跟肇事者的公司去喬......
不過這種事情關我屁事!
而且怎麼不在修車之前就先跟我講?
我要那個承辦業務去追流程...因為他跟我說當天可以牽車...所以我要他去追...畢竟他是對我的窗口
當時下午4.30分...追了半小時後...我又打電話去他們公司追問下落...結果他同事說他下班了@@
我當場就發火了!! 口氣很強硬的要他們給我一個交代
5分鐘後換他們經理打電話給我...一直跟我道歉並同意當天可以去牽車...也會付清維修費用
雖然車子修好了...不過整體而言很不愉快
不過重點是
1.車禍當下千萬不能破壞事故現場
2.要請警察紀錄現場
3.要做筆錄...要清楚提及賠償事宜
4.醫療單據及其他單據要留存...以便後續求償
5.交通事故仲裁好像是看分數的...雙方按照比例負擔責任
盡可能說明對自己有利的內容並提供佐證資料(筆錄及照片)
我另外一次是騎車被汽車撞
對方違規右轉撞到直行的我
好加在現場有兩位路人幫我作證
還一直陪我到警察來交代完才離開
這次沒有作筆錄...因為肇事者有向警察保證會賠償損失
也是保險公司賠(當時叫明台產物保險)
不過這個保險公司就很阿莎力了
付款迅速...還主動問我休了幾天假
只要提供薪資證明以及公司請假證明...就會按比例賠給我因傷休假的薪資
最後我拿到了14000的修車費用+6000多元的薪資補償+1650的急診醫療費用
個人經驗提供給樓主參考
HP153 wrote:
除非你無駕不然你穩贏...(恕刪)
台灣的法律,無照只是行政處罰,不影響上路的權益。也就是說你無照上路,對方違規還是要賠償你損失
這點不是在動研七嘴八舌區討論很多次了嗎?!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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