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00000 wrote:鑽車縫應該會被判定『...(恕刪) 是啊是啊你們四輪好守規矩啊不用爭取就有完整路權就算違規滿街跑也不敢吭一聲然後看到牌子是紅色的違規就狂罵搞什麼收回路權之類的別出來笑死人了中指蕭事件你要不要發表一下全台汽車路權回收之類的因為他也違規啊而且影響還不小呢請問你的意見呢?
阿修 wrote:2011/01/28...(恕刪) 用頭腦想一想吧.........哪個團體有全部都是好的.....樓主你呢......是騎小綿羊.還是開車.還是腳踏車........???這幾種交通工具中哪一種不違規?好好用您最聰明的頭腦想想好嗎??路權路權......不開放沒關係阿..至少稅金比照150c.c以下......最好也不用驗車......
別老是喊著要開放路權,卻不遵守交通規則!別老是喊著要開放路權,卻不遵守交通規則!別老是喊著要開放路權,卻不遵守交通規則!別老是喊著要開放路權,卻不遵守交通規則!別老是喊著要開放路權,卻不遵守交通規則!別老是喊著要開放路權,卻不遵守交通規則!別老是喊著要開放路權,卻不遵守交通規則!別老是喊著要開放路權,卻不遵守交通規則!別老是喊著要開放路權,卻不遵守交通規則!別老是喊著要開放路權,卻不遵守交通規則!別老是喊著要開放路權,卻不遵守交通規則!stanStyle wrote:阿... 所以勒 ?...(恕刪)
阿修 wrote:2011/01/28...(恕刪) 其實你在這裡只不過是自取其辱而已,應該不會有什麼人會認真理你吧?逼車你會不會?建議你學一下怎麼逼車?怎麼引誘對方超中線再逼車。對開車族來說,有些硬碰硬的自保之道真的要學一些。再怎麼樣,萬一出事了兩輪的通常比較慘。尤其在蜿蜒的山路上,這些愛炫的傢伙超級喜歡越中線超車,而你在前,他在後要超車;你的視線一定比他還遠、還快、還自在,更安全;所以不時的都會有機會製造一些假象引誘他超車......接下來就自己體會了。重機開放之後,駕駛人的觀念遲遲趕不上開放的腳步,交通警察多半也不管。自己要有自保之道,不需要抱怨。
法律的制定跟不上交通工具進步的速度,很悲哀,道路的設計跟實際的使用效率產生落差,很無奈,某些人的想法充滿僵化或成見,很沈重...馬路是公共資源,本來就是所有人得以共享,因此路權應該公平分配,不應獨厚某種交通工具。一些專用道的設計,其初衷是為了行路安全,但透過一些研究與國外的實驗證明之後,一旦專用道的設計沒必要也沒比較安全,反而降低了道路的使用效率,就應考慮從善如流。機車在快慢車道間亂鑽是不對,這蠻危險,但塞車時如果汽車能夠統一靠到某一邊,讓兩輪(不管輕機重機)以某個速限行經車縫間,道路的運輸能力大大提昇,省時省油又環保,有何不可?遇到重機違規就搬出道路法條,殊不知法條本身已經陳舊不切實際,違法的事不要做,但不合理的法條跟成見應該有那個胸襟去加以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