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anquan wrote:兩段左轉都推行幾年了,還想辯這種狀況? 搞清楚狀況!文沒有提到該路口是否需要兩段式左轉,不要妄下定論並不是所有路口都需要兩段左轉的,請搞清楚!firefighter wrote:如果該路段沒有二段式這裡還是要提倡一下二段式左轉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一條路 在不需要兩段式左轉的路口進行兩段式左轉,這種脫褲子放屁的行為是違規的兩段式左轉跟安全一點關係都沒有,兩者是兩件事情,不要搞混了,從沒人說過這樣是安全的,否則政府也不會允許大型重型機車直接左轉
俺人馬 wrote:在不需要兩段式左轉的路口進行兩段式左轉,這種脫褲子放屁的行為是違規的...(恕刪) 真假!?在某些路口車流量大的地方,無兩段式標誌,假如一開始無法取得優勢的位置,我都會慢慢龜去兩段式
MarvinMai wrote:如圖,圓點是紅綠燈雙...(恕刪) 講這麼多也沒講到該路口到底有沒有待轉區???????????????簡單來說有待轉區 => 很明顯沒待轉 = > 甲方錯無待轉區 => 後車撞前車 => 甲方(30%) 乙方(70%)這種案例遇過很多了就算申請肇事鑑定一定也是這樣判...所以騎車還是注意四周遵守交通規則!!
有一位大大已經解答了,還要看撞擊點與剎車痕才能決定。另外...不一定責任歸屬只有一方全勝或全輸,同向後車輸面較大(畢竟他不再往前,啥事都不會發生)。但看撞擊點會有比例關係,撞左彎車前大概5/5,車尾可能1/9或全責依此類推....以上為無人員受傷推論,有人員受傷就算你只是停路邊白線內,後車撞上去死亡還是可能賠到脫褲。welcome to taiwan~
先前看到的判例,甲車主在"未設有兩段式左轉之待轉區"進行待轉動作無打告示燈造成乙車主追撞判例是判甲車主為肇事主因所以"路口未設有兩段式左轉之待轉區是不需進行待轉動作"想去待轉也是可以,依車流量和當時情況,個人決定吧
rau熊 wrote:先前看到的判例,甲車主在"未設有兩段式左轉之待轉區"進行待轉動作造成乙車主追撞判例是判甲車主為肇事主因囧所以"路口未設有兩段式左轉之待轉區是不需進行待轉動作"想去待轉也是可以,依車流量和當時情況,個人決定吧很樂 ya~~可能很多人都以為全部改成都要待轉,待轉只限於同向兩線以上或有待轉指示牌路段才要。不用待轉還待轉其實是違規的。但還是常看到一線有待轉告示牌,且藏在路樹旁,等看到時已經來不及了。政府真有趣~
sakaki wrote:講這麼多也沒講到該路口到底有沒有待轉區???????????????簡單來說有待轉區 => 很明顯沒待轉 = > 甲方錯無待轉區 => 後車撞前車 => 甲方(30%) 乙方(70%) 有待轉區,不代表一定要待轉是否要待轉,決定的條件為內線車道是否為禁行機車道,或是路口是否有豎立機車兩段式左轉的號誌。如果沒有,你是可以大大方方地直接左轉角角哥 wrote:常看到一線有待轉告示牌,且藏在路樹旁,等看到時已經來不及了。政府真有趣~ 很荒謬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