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2.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選1請於內側道超車後回到中內車道或中線車道。
選2請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如全部都覺得是重點的話
請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遇後方欲超車請退回到中內車道或中線車道。
祝大家行車平安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八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二、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四、載重之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聯結車行駛於長陡坡之下坡路段,除有特殊狀況外,應行駛外側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五、車輛行駛於設有爬坡道之長陡坡路段,其時速低於最低速限時,除有特殊狀況外,應行駛爬坡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六、拖吊車輛於執行拖吊任務時,除有特殊狀況外,應行駛外側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及救濟車,必要時得不受車道使用之限制。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警示標識。
開國三 高速公路
常常見到
空個 一公里
有車子群聚
就是 內線車慢慢開 從一而終. 永不換車道.
聽說 是中線危險
外線有大卡車更危險
內線車道 最安全

剛好中線也慢慢開
外線有大型車
併排..
前方沒車..
實在 難阿..
相信 大家 被 堵個幾分鐘 火氣都上來 ...
有閒 沒閒 大家來做夥..
真是 夠了.....
teamcdpc wrote:
開國三 高速公路常常...(恕刪)
內線超車道, 高速車流想要順暢, 提高利用率....
在台灣, 是沒救的了﹗ 台灣....高速公路.....沒救的了!
討論幾次了, 就是有人馬上拿出, "那我開在(最高速限), 也要讓出內車道嗎?" 之類的
這種問題...
應該不要用"讓"來解釋, 會讓龜車以為, 原本是他的"用路權", 為什麼要"讓"出來..
好像是別人欠他的...
應該是"定速巡航", 或 "超車完畢" 之類的車輛, 都該離開內車道...這樣的思考方向
沒差....反正我上高速, 只有1/50左右的路段可能會在內線...
其他時段大概25/50會在外線, 剩下19/50在中線....啊看時段還有5/50會在開放路肩通行的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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