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阿伯擋車-- 可能妨礙自由。(有判例,但自由心證,所以..)罵人-- 侮辱。(這罪絕對成立。大概賠五萬以上)不過被罵的車主,可能也有點衝。影片中可看到,被罵車主左轉時,前方有銀車也正在左轉,可待銀車切入車道後再前進,但是被罵者是切外側車道繞過銀車,也就是剪到罵人阿伯的車道,可能造成罵人阿伯急煞(這也是阿伯罵說:「幹嘛擋我前面...」)。
好怕喔~~要打架我陪你~~白目綠茶喝到吐 wrote:轉貼自youtube...(恕刪) 綠茶喝到吐 wrote:轉貼自youtube...(恕刪) 綠茶喝到吐 wrote:轉貼自youtube...(恕刪)
的確一開始左轉剪到人家的線雙方都有錯只不過罵人的那方比較衝動行車紀錄器真的重要但是~~~~~~~~裝設行車記錄器不代表可以為所欲為那只是用來"事後"舉發用如同樓上某位大大說的你"當下"遇到惡煞開槍、桶你刀怎嚜舉發最重要的還是自己開車的態度禮讓真的不會少塊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