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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酒駕老伯撞...

馬路上有三歐汽車殺手:
1.歐機桑
2.歐巴桑
3.歐都拜

以上三者威力可以互相加成,所以看到歐機桑騎機車載著歐巴桑在馬路上時,請版友馬上打燈慢慢靠邊停車,等該車離開至地平線遠方再行駛。
放過酒駕的人 等於 幫助他殺人 樓主想下次看到這位老伯在肇事一次嗎

也許今天你的狀況沒大問題 下次也許就變成悲劇 千萬不要認為他年紀大了

就放過他 這樣不是幫他 而是害了他的
挖洞給你跳 ˋˇˊ

王小澤5940 wrote:
我只是個高中生
我個人認為~他不是開車所以可以不要對她這麼狠
但是我認為放了他又不對!因為一定要給她一個懲罰
...(恕刪)


所以呢? 老人無罪,酒駕也無罪!
乾脆說老人有人權,酒鬼也有人權好了... (靠! 好像說到我自己... 我是酒鬼...)

今天原諒他,反而是害了他跟其他人,
今天是樓主運氣好... 被撞小傷!

萬一遇到衰一點,撞到這位酒駕老人,我看是賠不完了! (以台灣的法律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絕對是跑不掉! 先移送再說!)

更衰的,被這位酒駕老人撞重傷,撞死... 我看以台灣一切講情講人權的狀況... 自求多福吧!
沒有知識也要有常識 沒有常識就去演新聞
下午交通隊有打來
大意是希望雙方能在他們把案子往法院送前合解
不過我不想這麼快談
好歹等個兩周確定沒有其他問題再說吧

反正要等到法院通知
應該要好幾周後吧
說不定要等到農曆年後

雖然今早起床發現右手有點扭到
全身有點肌肉痠痛
我也沒打算要獅子大開口什麼....

但是一定要給酒駕的人一點教訓
上面有大大提要求他捐款給社福機構的提議不錯
好歹要讓當事人知道酒駕很痛的
要不然下次再發生
可能就不是像這樣輕傷而已...
傷害部份這種案子其實樓主如果真的要告刑事的話

在法院也是檢察官的事情跟樓主沒啥關係

頂多就是出庭一到兩次就夠了你就把相關證據一次整理好提給檢察官(例如驗傷單之類的)

因為筆錄已經在警局作過了所以檢察官那裡不會問太多的事情

訴狀到檢察官那裡剩下就是檢察官的事情了

不然就是請警察函送給檢察官

除非樓主不提告

麻煩的是民事而以

民事部份和解刑事部份還是可以提出訴訟只是法院會以和解部分來作為刑責的判定的依據

至於酒駕部份那跟樓主沒啥關係

警局一定會函送

就算樓主不提出傷害告訴也一樣

開庭也跟樓主沒啥關係所以不會出庭



Garys wrote:
0.25以上就算酒駕...(恕刪)

0.10肇事就算酒駕了吧
不管有沒有超過吧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年紀大酒駕更不可原諒
身體和反應退化
造成下一個無辜的家庭受害

所以呢? 老人無罪,酒駕也無罪!
乾脆說老人有人權,酒鬼也有人權好了... (靠! 好像說到我自己... 我是酒鬼...)




我有說他無罪嗎?
告他
要給他個教訓
不然難保他下次繼續酒駕不是嗎?

錯就是錯
不能因為他是老人就姑息
在01改變機八態度之前,拒點廣告。 這是我的部落格,有空來參觀一下。 http://tokim

小海≧▽≦ wrote:
+1不然就和解幾十萬...(恕刪)


+1 真壞 . 但是都 75 歲了 應該不在乎這麼點$$ .
這也是學費的一種 . ( 給雙方各一個教訓 拿在多的錢都買不到現在的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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