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gis wrote:如果當場攔下來開單人命可以算在警察頭上的話就支持吧......
最近有救護車超速被罰...(恕刪)
炸彈炸死隊友 wrote:
高速公路不該罰
市區道路,需要討論... 畢竟不是封閉道路,突發狀況也多. 不過依目測來講,能在速限50的市區超速的救護車非常少...
那是因為台灣沒有強制規定要靠邊停,
只有規定「應立即避讓」......
蕭先生的事件,是因為他一路故意檔還挑釁,所以被公幹剛好而已,
但是大家難道沒有注意到影片中其他車輛,並沒有「積極」的想要讓,
所以導致這些任務車輛,開起來心理壓力很大,膽戰心驚。
再來說先前法官判的骨折傷患不急,所以超速照罰,
我覺得也有夠恐龍,即使是骨折傷患,也會希望趕快到醫院吧!
最後再次呼籲修法,強制規定聽到警笛一律靠右邊停車避讓!!
最後再次呼籲修法,強制規定聽到警笛一律靠右邊停車避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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