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ntw80 wrote:奇怪~我機車3~4年都沒驗過車了(排氣檢驗)~都沒收到罰單~? 更正一下: (機車逾期不會被吊銷牌照, 汽車才會~!)環保局表示,環保署自97年元月起,將機車排氣定檢的期限,由原先2個月放寬為3個月期限,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規定:出廠滿3年以上機車,每年應依行車執照發照月份前後1個月期間內,至認可的排氣檢驗站接受排氣定檢,未實施定期檢驗的車主,除了處以2,000元罰鍰外,還將禁止換發行車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