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不在這,應該是根本就不應該有"機車道"與"汽車道"的區別,只應有快慢車道,汽車要右轉減慢車速駛入慢車道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硬是搞一個快車道右轉,先不提會造成快車道塞車,還會造成機車撞上右轉汽車,尤其是那該死的分隔島重一堆樹、牌子造成快車道右轉駕駛看不見慢車道車況,經過多次的驚險畫面小弟我成了受害者了,左半身瘀青。再放到全台灣,以台中來說 要右轉必須駛入慢車道,以高雄來說不得駛入慢車道,台北還有公車專用道的新規則,一個台灣成千百萬的道路,卻沒有相同的規則,亂七八糟狗屁不通,不會出問題那也是很神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