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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的路邊停車格又少兩個了(更新在25樓,兼使用身障車位10/8 14:18)


joey888 wrote:
正解

建議發文者要做些功課

免的被告!!...
(恕刪)



看不出來樓主有哪裡會被告??


倒是建議樓主過一陣子要再注意一下
別讓這車位永遠消失囉~
Blues is easy to play, but hard to feel. - Jimi Hendrix
今早有去照了照片,

晚上再放上來給大家看,

一張是門口沒貼停車管理處的公文,

一張是被畫掉線的地方停了一台宣傳車。
看不出這個惡霸在哪裡?路邊停車格屬政府公共財,
如果民眾以合法的方式長期租賃,民眾錢也付了,
政府錢也收了,那我想不出有什麼好批評的,
因為這不就跟一般公家或私人停車場一樣,
就是月租的形式吧,那是不是像西門町峨嵋或是洛陽停車場裡頭,
或是堤防外的停車場,用月租停車的民眾也應該接受批評吧?
難道這些民眾也是惡霸?因為他也可能是害你假日開車去玩結果沒車位停的人咧。

tansywen wrote:
看不出這個惡霸在哪裡...(恕刪)


照你的理論

那一般民眾也能向相關單位申請長期使用路邊收費停車格的權利摟?

那這樣不就變成 政府將一般道路轉為車位出租 來賺取收入嗎?

那乾脆全部的車位都拿去出租好啦 也不用小時收費了

全部改為月租算了
這一張是早上去開車前開的,

門口沒有張貼停車管理處的公文(在信義跟早餐店的中間),


這張也是早上拍的,

停的是一台啥都還沒佈置的宣傳車(車上也都沒有人,停的是被畫掉的地方),


這是中午回來拍的,

在給宣傳車佈置了,

但重點是這個停車格是身障停車格啦(他是那裡有殘障啦??),


這張是身障格前被畫掉的地方,

他們自已停車佈置去了。

小憂鬱 wrote:
照你的理論那一般民眾...(恕刪)

喔~你不要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是說有前提,這個前提是合法,當然因為我對停管處的法規不是很了解,
假設路邊停車格可以讓民眾長期租賃的話,
那樓主提到的這個案例當然就沒有違規可言,
那當然也就沒有可讓人批評的把柄了,
因為那不就跟一般的停車場有什麼兩樣??
但我是這麼認為,一般路邊停車格應該是提高轉換率,
讓更多需要路邊停車的車輛使用才對,
如果民眾真的可以長期租賃,那我不覺得這是好事。
tansywen wrote:
假設路邊停車格可以讓民眾長期租賃的話,


如果可以這樣長期租的話,

我也要去選一個離我最近的車位了,

何必每天下班回來還要為了找停車位花那多時間。


tansywen wrote:
一般路邊停車格應該是提高轉換率


這樣才是路邊停車格的功用吧,

讓大家可以快速的提高轉換率,

而且我這邊40元/H內,

不是很便宜,

只是他們這樣搞就覺得很氣。

兩個停車格就要不見到選舉完(還不知選完要多久才會變回來),

如果真如之前有“pedro1975”大大說的先繳錢就可以把公用停車格變私用的話,

那我也要去申請,

那格只有我能停。

ice691225 wrote:
如果可以這樣長期租的話,
我也要去選一個離我最近的車位了,
何必每天下班回來還要為了找停車位花那多時間。

ice691225 wrote:
而且我這邊40元/H內,


ice691225 wrote:
那我也要去申請,那格只有我能停。,


14Hr(08:00~22:00)*30(天)*40(元/Hr)=16,800 元/月

趕快去租吧!!
Dwing wrote:
14Hr(08:00~22:00)*30(天)*40(元/Hr)=16,800 元/月


這位大大你算錯了,

我們禮拜日不收費的,

再者小弟的車是0元費率的,

14Hr(08:00~22:00)*26(天)*0(元/Hr)=0元/月

所以我很想去租阿。

再被兩張照片吧,

畫了黄線也都是他的宣傳車在停。



ice691225 wrote:
小弟的車是0元費率...(恕刪)


身障還是另一個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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