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zyShark wrote:
事情是這樣子的,當時...(恕刪)
影片可以護貝嗎?如有不妥請告知移除

一模一樣的影片
海豚a wrote:
佔用到機車道就是不對
樓主是不是沒有"提早"打方向燈
才會讓那個人覺得你要轉不轉的
路上這種人很多...要轉不轉的...又不提早打方向燈
遇到這種誰都會生氣...只是樓主遇到的比較沒風度
這種辱罵行為非常危險...如果是遇到狠角色他就慘了
我是嘎嘎 wrote:
慢車道除了起駛.轉彎...(恕刪)
CrazyShark wrote:
第 174-1 條
機器腳踏車優先車道標線,用以指示汽缸總排氣量未滿五百五十立方公分
之機器腳踏車優先行駛之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
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
ZZz...
請看標題再回文,
不要文不對題,
一再的轉移焦點,
還有,
不要一直 PM 給我,
我每秒鐘幾十萬上下,
沒有空理你這種正義魔人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