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19790224 wrote:
正義魔人又來了喔~看........打給我是電話是0836449~要記得喔(恕刪)
ANDY先生的電話換號碼了喔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1782959&p=13
得打電話給我喔~是香港~3345678喔~
都沒有通知~~
改天要通知我啦,不然都找不到你~~

我是禮儀師,有關殯葬風俗儘可來信詢問(台中)
            六翼 wrote:
他們沒兩段式 你也沒兩段式
何必把自己也違規的影片po上來?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9 條的規定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也就是說不管是否有劃分快慢車道,最外側往內數的兩條車道,都是機車可以走的車道,不能劃為禁行機車
所以在交通部宣導機車兩段式左轉的動畫中提到,機車行駛於同向三車道以上道路,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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