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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兩段式左轉?

sendoffy兄
政府認為算機車可以走的車道數時,要從外側車道開始算
那內側車道可以走囉?
因為從外側車道算起來的話,內側跟外側不就變成外側二車道,所以才問內側車道跑哪去了?(以樓主照片同向二車道論)

還是米咖兄比較了解
內側車道等於機車不能行駛>錯,當地政府會視情況而定!
S.T wrote:
記得在三線道以上道路就需要待轉了....(恕刪)


不曉得警察適不適用這個!!!

經常開車騎車上去忠義路快到林口時!!

那裏很常看到警察直接由對方慢車道迴轉到另外一邊慢車道!!

我還真替那些警察捏把冷汗!!!



補充一下!!警察都綠燈直接由慢車道迴轉到對向的慢車道!!

一個燈號之內完成以上動作!!

那個動作之敏捷!!對於周遭車輛行車動線的判斷!!真是讓小弟佩服配服

改天小弟有拍到影片再補上來!!!
米咖 wrote:
含那條笑死人的慢車道!

拿來給轎車臨時停車、貨車卸貨用的機車優先道也是算一條車道的!
hsiung45171 wrote:
政府認為算機車可以走的車道數時,要從外側車道開始算
那內側車道可以走囉?
因為從外側車道算起來的話,內側跟外側不就變成外側二車道,所以才問內側車道跑哪去了?(以樓主照片同向二車道論)

交通部說的話,地方政府不一定會確實遵守!尤其是桃園縣!!

過一陣子這政績也許會有機會從桃園向北延續!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標準?


地方政府最大啦,交通部定的規則算啥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sendoffy
交通部說的話,地方政府不一定會確實遵守!
同意+1

另,99 條規定,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
所以,同向一車道可以走(不能走的話就要飛天了)也沒有內外側之分
同向二車道,外側可走,(因沒有外側二車道,只有外側車道)內側看當地政府給不給走
同向三車道,中間及外側可走(廣義的外側二車道)

這也是交通部的二段式左轉宣導為何要從同向三車道不能直接左轉,而不是從同向二車道宣導起

以上提供參考~
第 99 條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
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
、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99-1 簡單來講就是有禁行機車的車道不能行駛,有掛上待轉標誌就必須要待轉(有點廢話)

99-1-1 沒有10cm快慢車道線的道路,機車請在外側兩快車道行駛,也就是說基本要給兩線快車道!

99-1-2 有10cm快慢車道線的道路,機車請在外側快車道行駛,也就是說基本要給一快車道與一慢車道!


以上說法高雄市政府交通單位已經同意了!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米咖
99-1-1 沒有10cm快慢車道線的道路,機車請在外側兩快車道行駛,也就是說基本要給兩線快車道!

同向二車道,內側一個車道,外側一個車道,基本上是沒有(外側二)這個車道,如果你要從外側算起(往內算)那內側車道就消失了,所以基本是一個車道。
同向二車道,我行駛在在內側車道;另一個說:我行駛在外側二車道,(那還有一個內側囉?前提是同向二車道喔)哪一個比較讓人聽得懂?

我的重點是在區分車道數名稱,當你了解車道數名稱後,就可知道交通部宣導二段式左轉要從同向三車道宣導起而不是從同向二車道宣導。
算車道數不用管內外車道!

市政府也是認為如此!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所以才會有這一句
交通部說的話,地方政府不一定會確實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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