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kao0526 wrote:
汽車駕駛依過失致死送審
即使依比例原則判有罪,應該也會先緩刑吧
這就是弔詭的地方,
多的是 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判例,
法官只要說,既然你沒超速要是有人衝到你的車道上,駕駛人應該要能夠及時反應煞車
而撞到了就是該駕駛人應注意而未注意
試想,今天要是你我是那個駕駛人的話,是否能真的 應注意而注意到了
而迴避了這個車禍呢?
再者,判緩刑,表示駕駛人已經承認 "由於自己的過失造成的死亡" 這個部份的罪刑...這是刑事的部分
但,民事的部分還是要賠償死者家屬啊
因為你已經認罪啦,人就是你殺的,自然要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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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合理嗎?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