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bbie73 wrote:不是都有強制汽車責任...(恕刪) 同意+1只要用電話連絡,關心就好,其他得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我就是,一個倒楣的案例慢速前進中,在路中間,碰到一位小姐的腳踝沒紅,沒腫,沒出血,瘀青都沒有,醫療單據總共不超過3k賠了25k.....幸好最後由保險公司,全額吸收否則.....
wandal wrote:我有跟他說明權益跟如何辦理 這些建議妳也都要有證據,這樣上調解或法院,法官較會信任你。由於對方感覺會恐嚇,聽之前描述雖然他沒傷但感覺也包上石膏以證明自己有傷,所以似乎要以過失傷害來以刑逼合,重點就是不要怕,上法院前都還是要經過調解委員會,總之處理這些是會讓你工作很煩,但加油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