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那個燈亮我才能迴轉?(現場沒有禁止迴轉標誌)
直行的綠箭頭亮時,我可不可以迴轉?
法律的一個精神是 法律沒禁止的事情就是合法的...所以,向上的箭頭亮了,代表可以直行,但並沒有規定不能向左向右轉啊!!這是我一直覺得有矛盾的地方....他如果亮個大紅燈,然後同時亮直行綠箭頭,這樣代表禁止左右轉應該就合理吧?(但好像又有規定直行與紅燈不能同時亮)
Terrencesylphy wrote:
綠燈是圓形的表示可直行兼左右轉,除非另有禁止左轉號誌。綠燈是箭頭的,依箭頭,要注意的是有些路口沒有圓形的綠燈也沒有左轉箭頭的綠燈,這就表示該路口禁止左轉。
TOMCAT5805 wrote:
法律的一個精神是 法律沒禁止的事情就是合法的...所以,向上的箭頭亮了,代表可以直行,但並沒有規定不能向左向右轉啊!!
禁止左轉的路口應該要有禁止左轉標誌才對,因為有了這個禁止左轉的標誌,所以「當向上的綠色箭頭亮了,只代表可以直行與右轉」。
它已經用禁止標誌表示了禁止事項,譬如這個路口有禁止左轉標誌時,就算是燈號是圓形綠燈,也不能左轉。我如果沒記錯,綠色箭頭是後期雙向六線道大量出現後才出現的輔助燈號,從前只有紅黃綠三個圓燈,禁止標誌的出現與否代表左右轉的禁止與否。
簡單講,綠色箭頭是為了指揮綠燈時,左右與直行三個方向的行車先後次序,有的先左轉再直右,有的先直右再左轉,是輔助燈號;禁不禁止左轉右轉或是直行要看有無紅色圓型中間一條斜線的禁止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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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禮拜某天晚上十二點多,從新竹東光陸橋下來要左轉忠孝路
整個路口完全沒車
當下因為貪快想早點回去睡覺,左轉燈沒亮就直接左轉
就在要轉的那瞬間,看到路邊有警察攔檢
偏偏右腳又不爭氣的沒踩煞車
閃閃螢光棒就揮啊揮的叫我去路邊領獎了

攔停的警察先生很客氣
看完了我的駕照,問我:有沒有什麼話要說的?
我回:沒有,我知道我錯了,不要開太貴的就好
(未依照號誌行駛是600,不是我原先以為的闖紅燈...)
開完單,我問警察說,為什麼要問我有沒有話要說?
他回說:因為看到我的車牌是外縣市
如果我當下說「因為不熟路況,不知道有左轉相位的號誌..balabala..」
他本來是不想開單的

我...算了,領了獎比較對得起良心
想快20秒,結果多拖了15分鐘

我自己的話,會看情況來應變。
一、自己很熟的路口,知道沒什麼警察在抓,就發揮在地人的阿沙力個性,看清對向無車,帶後頭的車友們一起過路口去。不過運氣不好被躲起來的條伯伯抓到時,就得認份的簽字收單子,呵呵。
二、不太熟的路口,有左轉指示燈的,燈沒亮時,就一直打左轉方向燈,讓後面的車子知道你也是要左轉,你不動,是你在等指示燈,後面的車車不想等,想違規是個人自由的選擇,個人造業也當然是個人擔,呵呵。
三、不太熟的路口,心裏又覺的左轉不太安心,後面一堆車給的壓力又很大了,就車頭切入中間分隔島,還是一直打著左轉指示燈就停著,讓後頭有勇氣的車主先出頭,等二、三台車過,再跟大家一起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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