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478 wrote:
嗯~只說~以前我親戚...(恕刪)
嗯~只說~以前我姊夫也遇過同樣問題~( 同樣~不是類似 )
結果我姊夫贏了~我姊夫有路人當證人~
更別說這次版大有行車紀錄器!!
說的好~
等判決吧!!
果然~跟你討論~是很難有結果的!!
沒打方向燈~沒在安全距離下換車道~(而且是路口~不是虛白線) !!
肇事逃逸~恐嚇~
這樣會輸~我就懷疑~又是一個法官被行賄的案例!!
大 反 轉 wrote:
撞擊的時候,地上好像...(恕刪)
Cat_Hyts wrote:
從左側邊超車~我看她好像不是想從內車道超前方車輛~
大大是否有仔細看對方原本的車道~跟行駛至內車道的路線~然後直線行駛 !!
就算對方是利用內車道超車~
然後請大大告訴大家~這樣~有沒有錯!!
還請大大~告訴大家~在路口~可以這樣任意變換嗎??
更請大大告訴大家~他的方向燈~為什麼都沒亮過??
是不是只要滿足以下條件就是對的?
如果是~請大大告訴大家~讓小弟的觀念更正確~
1. 車子有一半在對方前方~
2. 剛好在過路口~
3. 我從原本的外車道~駛入內車道~
4. 就算沒有安全距離~內車道駕駛也必須讓我~
請大大告知~我想知道正確的交通法規!!
里斯特 wrote:
你懂規則, 那請你說明一下, 變換車道時的規則和注意的事項,
如果你都懂, 那為何還認為版主該負的責任比較大?
發生這種事, 版主一定要出來捍衛自己的權利.
Cat_Hyts 大大如此詳細的說明, 你還看不懂?
額外說明. 我所說的 "不堅持規則"
我會要求自己遵守交通規則, 但我無法要求別人,
一旦發現別人可能有違規意圖, 我會提高警覺採取必要的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