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Net wrote:
先講合法的,
每天都會有闖紅燈的行人被撞死。不管是有意無意還是恍神的
我也講合法的,若多數人都知道行人可以在斑馬線上闖紅燈,並且實踐這條法律給予他的權利
那麼交通會變成什麼樣子?
FileNet wrote:
再講不合法的,
智慧型犯罪多了一種型態,故意跟蹤討厭的人,一發現他以行人的身份闖紅燈,就撞死他
至於這個,其實我非常不能理解,一邊是人一邊是車,要怎麼跟蹤、要怎麼在不同的方向、身分的前提下撞死他
要撞死一個人,你不可能跟他一樣是行人身分,最少得是台機車而且是嚴重超速的機車
然後,你可以走+他闖紅燈=一是東西向、一是南北向
等於你得在大老遠就知道他會出現在那個路口,然後事先知道他會闖紅燈
然後你能加速到足以撞死他而不會被其他車擋住或是撞到別人
要刻意製造這個巧合,會不會比包牌中樂透頭獎還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