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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車禍之後續(已補不起訴書)於10/12再次接獲不起訴書

這個告對方過失傷害罪
我們的法律是 無罪推定原則
過失傷害罪 以過失或者故意為之為限
法律在訴訟的時候 是針對原告所告的法條下去審理
你告他過失傷害 就要去證明他有過失或者有故意
你有舉證責任
那麼常聽到一句話"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你要有充分證據讓檢察官或者法官相信他是故意或者過失
朋友證據力不夠 需要路人或者經過之車輛的作證
或者監視器或者行車記錄器的證明

檢察官也會考慮說 你腳扭傷是否是對方造成? 或者另外原因造成?
就算真的是他傷害 也是關不成他的啦

另外 您是刑事附民事賠償嗎? 很多律師是這樣, 壓迫對方
不過刑事告不成, 真的民事賠償會判輕很多
應該是打民事

另外您可以請求調查嗎?被告有請求調查權, 原告不知道有沒有
您可以的話要求調閱該雙向路口附近的監視器, 找看看有沒有事發當時經過的車輛
能夠幫你證明的

如果你上訴, 就要能夠針對檢察官所說的幾點下去反駁他的論點
a車若闖紅燈會先撞到別的車子而不是你的車子(b車)
>>也許當天交流量很少啊 所以撞到您的車啊?
肇事責任無法判定
>>真的要去找人證了

就算告成了 心理準備 法官判緩刑
外面作奸犯科的一堆 還輪不到他被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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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了您的所有文章
可以告對方的保險公司吧?有進行了嗎?
告他債務不履行之類的
這邊比較能夠拿到錢?
對方失蹤..

對了 能申請重新鑑定嗎 因為是否可以用路權來認定 是否 他開的路是小路出來 可以依照大路小路來判定路權給您?這樣就能夠成立刑事
johnkklin wrote:
這個告對方過失傷害罪...(恕刪)


另外 您是刑事附民事賠償嗎? 很多律師是這樣, 壓迫對方
不過刑事告不成, 真的民事賠償會判輕很多
應該是打民事

律師打算刑事成立時才會刑事附民事賠償 目前還沒有提刑事附民事賠償 如果最後真不起訴時再提民事吧


另外您可以請求調查嗎?被告有請求調查權, 原告不知道有沒有
您可以的話要求調閱該雙向路口附近的監視器, 找看看有沒有事發當時經過的車輛
能夠幫你證明的

很不巧的那裡沒有監視器


對了 能申請重新鑑定嗎 因為是否可以用路權來認定 是否 他開的路是小路出來 可以依照大路小路來判定路權給您?這樣就能夠成立刑事

他的路是雙向道小路 我是四線道的大路,律師準備提再議時會補充鑑定瑕疵,要求重新鑑定
johnkklin wrote:
這個告對方過失傷害罪...(恕刪)


告保險公司依法無據......

根據保單條款:

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承保範圍如下:
一、傷害責任險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
傷,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僅對於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
付標準以上之部份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意外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未投保強
制汽車責任保險、或該保險契約已失效、或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規定不為給付
或可得追償時,本保險之賠償金額仍應先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所規定之給付標準
扣除之。但經書面約定批改加保者不在此限。

二、財損責任險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財物受有損
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被保險人因本保險承保範圍內應負之賠償責任所為之抗辯或訴訟,事先經本公司
同意者,其支出之費用本公司同意支付之,並不受保險金額之限制。


保險公司是對其被保險人負責,而非受害人.另外,這也不是"債務不履行",保險公司對受害人並無任何責任,而是被保險人對受害人的"侵權行為"....只要被保險人不同意保險公司賠,保險公司就不能賠.

對於上法院訴訟的案子,只要民事判決確定賠償金額,在保額內都會給付.
基本上沒有一個強烈到可以開檢察官"X" 眼的證據
他們就是給你一個不起訴各打五十大板
省時省力
台灣法院素質之高讓你無法置信
連擺在眼前的證據都可以用心證搓掉
你絕不要妄想他們會去主動去調查什麼東西

要不請個律師跟檢察官玩他們搞法律才懂的文字遊戲
要不就直接從民事下手應該比較有施力點
多少拿一點回來
臺灣的交通事故鑑定大都是依據交通警察現場測繪與對當事人所詢問的談話紀錄為參考依據,
十字路口肇事雙方對自己行駛的車道大多會說自己是綠燈通行的,極少數會承認自己闖紅燈,
這是普遍存在的現象,怪就要怪在台灣紅綠燈設置的太過隨便,用路人也太信任紅綠燈,鄉下
地方對紅綠燈更是參考用,才導致肇事責任難以區分,今天該肇事路口如果是閃光號誌或是無
號誌路口,版大求償就有望了,就如其他前輩所說,裝個行車紀錄器就可以解決問題了。
就當作花錢了事 人平安就好 錢乃身外之物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連最高法院的資深法官都可以收押了,皇后的貞操為什麼不可以懷疑?

這種司法品質,有什麼理由執行死刑?!


法律不外乎是將處罰一致化,當這效果已不彰的時候,不就是回到沒有法律而動用私刑的時代?
已經高檢退回再查了 希望這次能查出不一樣的結果了
開版大...

過失傷害不起訴,並不代表他沒有肇事責任。
兩個是不相關的。

過失傷害不起訴,只是代表他不用因為這個事情被關,肇事責任如果在他,他還是要陪你的車跟醫藥費等民事賠償啊。
antaoyang wrote:
開版大...過失傷害...(恕刪)

這個我已經問過律師了
差在舉證這方面
起訴時有檢察官幫我舉證了
民事庭的法官會採用刑事起訴的證據
來作為賠償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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