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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線道內線禁行機車是否合法?(桃園縣政府回應說是合法的)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178 條 「禁行機車」標字,用以告示本車道禁止汽缸總排氣量未滿五百五十立方
公分之機器腳踏車通行。繪設於路段起點。路段過長時,得於路段中加繪
之。

第 183 條 路面邊線,用以指示路肩或路面外側邊緣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
為十五公分,整段設置。但交岔路口及劃設有禁止停車線、禁止臨時停車
線處或地面有人行道之路段得免設之。

第 183-1 條 快慢車道分隔線,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之位置,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
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公分,除臨近路口得採車道線劃設,
並以六十公尺為原則外,應採整段設置,但交岔路口免設之。劃設本標線
,距離人行道、路緣或車輛停放線應有二公尺以上之寬度。道路設有劃分
島;其功能為劃分快慢車道者,應劃設本標線於分隔島之兩側,與劃分島
間隔至少十公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 條 本條例所用名詞釋義如下:
.
.
五、標誌:指管制道路交通,表示警告、禁制、指示,而以文字或圖案繪
製之標牌。
六、標線:指管制道路交通,表示警告、禁制、指示,而在路面或其他設
施上劃設之線條、圖形或文字。
七、號誌:指管制道路交通,表示行進、注意、停止,而以手勢、光色、
音響、文字等指示之訊號。
八、車輛:指在道路上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 (包括機器腳踏車) 或以人力
、獸力行駛之車輛。
.
.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sendoffy wrote: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恕刪)


定義對與不對 有差嗎??
每天在下圖中路段 看到不怕死騎在路中間 又龜速的一大堆
有按 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規定 行駛????
p.s 網上拉的圖 要真實的 車上行車記錄器天天拍的到 按喇叭也不閃 佔中間的 喔豆賣

白小M wrote:
定義對與不對 有差嗎??
每天在下圖中路段 看到不怕死騎在路中間 又龜速的一大堆
有按 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規定 行駛????
p.s 網上拉的圖 要真實的 車上行車記錄器天天拍的到 按喇叭也不閃 佔中間的 喔豆賣

...(恕刪)

你的圖片是屬於三線道的單行道(如果沒看錯應該是10cm線),但還是要現場確定!

假設是就按
99-2-2
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



你也知道規定,請問違規停車的汽車又該如何?同樣是違規為何汽車就輕輕帶過?

機器腳踏車為何不能行駛車道中間?機器腳踏車視同汽車當然可以行駛車道的中間或偏左或偏右!

機車腳踏車按照規則行駛,到時候汽車應該會求政府叫機車不要這麼守規則!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有沒有按照99條精神去劃設,開車的當然沒差,騎機車的就差很大!

慢車道你們開車的想停就停,甚至並排停車,然後警察又說啥請等待障礙物排除等風涼話,不等就送你寫真照片!

行政命令(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是中央按照法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定的!

地方政府當然有責任按照基本規定去劃設,路權可以多給不能少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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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咖 wrote:
你的圖片是屬於三線道的單行道(如果沒看錯應該是10cm線),但還是要現場確定!
...(恕刪)



米咖老兄
不才白小m 只針對此篇 主題闡述 所見所聞
非本主題 要一併討論 又怕被人說離題
有心回應 真是兩難呀

要討論 汽車違規 米咖老兄 您開個版吧
以免 讓人誤解 我肯定配合你 貼出台中市道路上 併排停車 旁邊卻是空的停車格不停進去的照片
有關於機車路權的爭取,交通部與台北市政府至今都還不回信!

按照規定劃設有那麼難嗎?按照規模劃設愛拍多少就叫警察去拍阿!

所有道路請還給機車基本規定的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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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小M wrote:
米咖老兄不才白小m ...(恕刪)

所以我才說:政府按照基本規定劃設方式,機車有沒有路騎誰管你!

最少一快一慢或是兩快,政府必須還給機車!

違規舉證那是警察要擔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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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咖 wrote:
有沒有按照99條精神去劃設,開車的當然沒差,騎機車的就差很大!

小弟是汽機車雙棲族...
騎機車時, 我也對於某些路段劃設禁行機車覺得很XX...
開車時, 有些阿桑很愛"龜"在"路中央", 我也覺得很XX...

小弟純綷是就版主提的問題來探討適法性, 並非要得罪任何一方...
米咖 wrote:
所以我才說:政府按照...(恕刪)

照現有規定 我的認知
慢車道 大多均位於 道路靠左或右邊 是所謂慢車道
至於 被汽車併排 臨停 佔用一事 當然屬於執法單位執行面的問題

但是 若是一快一慢
就上述第二行所言
汽車都得行在路中間囉 若要下客 怎麼辦呢???

我的意思 就跟 高速公路上 內線屬於超車道規範一樣
引用的圖 我考慮過 會有筆戰
對於圖中行駛右側偏外 之t牌 龜車(或許已經停車)

但 請看完我第一次回應 p.s
白小M wrote:
p.s 網上拉的圖 要真實的 車上行車記錄器天天拍的到 按喇叭也不閃 佔中間的 喔豆賣
...(恕刪)


只是臨時 拉圖舉出個例子 要真實的 天天可以在同時段 同路段 錄到 按喇叭也不閃 佔中間的 龜速喔豆賣


以上 只是說出一個感覺.............各有看法
白小M wrote:
照現有規定 我的認知...(恕刪)

按照規則來劃設並沒有說汽車不能臨停!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管制規則的規則不適用一般公路,請搞清楚!

你的意思就是車速分流!

另外:機車可以合法行駛車道的中間或偏左或偏右,且一台一車道也合法!(這不是紅牌機車的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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