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a00299 wrote:先前迫於H264 D...(恕刪) 支持 樓主..有空歡迎 到北縣市來主持正義.高速公路 記得 多抓一點.勿以 善小而不為之..........有錢人不怕罰.一般人怕.對80%有效 就不錯.
兄弟時機歹歹.掙錢不易阿以小弟有駕照以來28年駕駛經驗也不敢保證不會去壓到道路邊線跟雙黃線阿如果樓主拍到重要違規諸如闖紅燈蛇行飆車亂竄那就真的很不錯值得鼓勵科技時代真是比白色恐怖還恐怖....想到小時候聽個收音機很怕轉到匪台的電台然後被抓耙子報去警總關的那種感覺.......
asa00299 wrote:先前迫於H264 D...(恕刪) 有人曾經說過:他從來不違規!就是少了你這種人,他才敢這樣講!我不反對你檢舉交通違規!有一天你也會檢舉到我違規的,因為我出門前就已經準備好要違規了!
chioumj wrote:支持樓主+1,最好是交通部開放檢舉獎金, 跟環保一樣鼓勵大家多檢舉.....(恕刪) 保證失業率降低(前題領獎金要算有工作)其實本國政府真的要認真設置攝影機加照相機取締動態違規!最好罰鍰提高數倍!套句聖人組的話:不違規還怕偷拍?警察就偷拍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時,駕駛人不是說:不違規還怕偷拍?
我贊同樓主檢舉違規,但是良心建議,針對惡意嚴重違規以及影響到自己行車安全的先檢舉就好。全台灣違規的何其多,怎麼檢舉的完?況且取締違規應該是警察的責任,而不是人民的責任。何必花時間給警察賺業績還不用出門。省下的時間,可以去研究一些更美好的事情,這是我的良心建議拉。本人也有裝設行車記錄器,最近檢舉兩次的經驗是被計程車惡意逼車+計程車紅線違規停車造成後方大回堵。其他那種違規,也懶得再去檢舉了,若要檢舉,可能燒光碟寄去比較快!!
jc660214 wrote:公佈車號公佈車號公佈...(恕刪) 我也在台中市 樓主公布你的車牌吧小的也在國外開車數年過 台灣的交通怎樣 我也很清楚虛設的人行道 機車數量多(我沒有貶機車族喔 我自己也都騎機車~方便多了) 道路周邊規劃差 ...等先天的環境 加上後天交通遵守教育差反正一堆人違規 大家見怪不怪 圍一下規也不會感到羞恥台灣的交通規則 100%沒人遵守心胸看寬一點 管別人怎麼樣顧好自己比較實在雖然我也常常被那些違規停車的 轉彎不打方向燈的 轉彎車不禮讓直線車的 白爛氣個半死但是它們這樣開車 早晚會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