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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母被路邊轎車開車門撞倒的車禍處理

chentrueway wrote:
大家一定以為是家母騎車速度過快,來不及煞車,但真的是因為車速20公里的家母,看到右方轎車是突然開啟車門,閃躲不及才被撞倒。

chentrueway wrote:
應該是開車門直接撞到家母的右小腿,以至於讓家母跌倒,而非撞到我媽的機車,所以白色轎車才根本都沒有損壞,因為用車門板鋼鐵來撞擊切割人肉,又怎麼可能會損壞呢?

人肉撞鐵板,一定是人肉輸!!

其實這也就是為什麼在01會一派言論,建議大家機車不要靠邊騎,而是騎在車道的中間或偏左的位置的原因。如果騎在中間還會出事,這部轎車停的位置絕對是有問題的!!

當然,騎在車道的中間時,務必要跟上車流,不要以20公里的速度妨礙交通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不用理那個保險員

也不用管他嚇不嚇到

那是他家的事

反正車禍鍵定已經下來

都是開車門女駕駛的錯

直接上法院告對方過失傷害並附帶民事賠償

接下來就等對方來找你談合解吧

他的保險員想賠多少那是他家的事, 保險員才不會管他的當事人要不要坐牢呢.

不想合解對方就準備吃牢飯吧

台北/ Steve Lee
沒有悔意沒有誠意,這種人還當老師
最好告到她坐牢,出獄後看哪間學校敢收她
對這種人千萬不要留情
我被嚇到了!!
我被嚇到了!!

我大概四年多前就是被突然開車門的人嚇到
我都騎到他的車後方了......
但是她突然打開門的那一瞬間我還是嚇到差點摔車

最後轉頭過去~只看到開車門的男子一臉驚訝狀~他以為我會摔車吧
拔下我的安全帽直接往他的擋風玻璃砸下去
還貓了對方一拳....對方猛對我道歉....然後我才離去

通常對這種不長眼的人都不用太客氣(我是說開車門都不會看一下後照鏡的人...)
宅男也是人,何必看不起宅男
那個男駕駛
請問他是什麼駕照?
若是一般自小客駕照
他的責任就屬於過失傷害而已
頂多就是用他的保險辦理賠加上包個紅包這樣應該就差不多了
但若是營業用駕照
就會變得很麻煩(不贅述)
對這位男駕駛來說是很冤枉的
主要的問題還是這位女性駕駛
她保險賠不夠那是這位駕駛自己的問題
建議先透過自己的保險公司去查對方車輛的保險狀況
強制險理賠先辦
整個案子可以找您母親的保險公司協助
包含要上法院的問題都可以找保險公司的人諮詢
如何寫訴狀、要請求多少賠償金額也一樣可以找保險公司協助
王小肆 wrote:
敬啟者;
就車禍發生後,肇事者要負二種責任,一為刑事責任(過失傷害罪),一為民事責任(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但因過失傷害罪為告訴乃論之罪,若肇事者和被害人達成民事和解,一般來說被害人多會寫下撤回告訴狀給肇事者,那視過失傷害罪進行到那一階段,而由檢察官或法官作出不起訴處分或不受理判決來結束本過失傷害刑事案件。
今天就您描述之情形觀之,雙造達成民事和解之可能性看來不高,如果是我的建議:我會先行向保險公司申請第三責任險之出險,拿到基本理賠金後,利用本筆理賠金找一位律師打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並請律師先行遞狀要求假扣押對方之不動產之保全程序。
希以上說明對你有點幫助。一位曾任地檢署書記官九年的路人上
...(恕刪)


巷子內的發言!請樓主參考!!
這真是佛心來的啊!能夠用自己的司法實務經驗幫助網友,您是個好人!!

給你拍拍手!!!
建議把單據列出來

機車修理費

醫藥費 手術費 病房費

營業品費 還有精神賠償

對方是公務員就比較好處理

她鐵飯碗也經不起鐵鎚敲....

告她刑事過失傷害附加民事賠償

對方應該不會皮到不賠硬要去關 有前科吧
王小肆 wrote:
敬啟者; 就車...(恕刪)

感謝你仗義執言

你會有好報的......

說的好 先拿一筆錢 去找律師

讓專業的人 去法院遞狀控告

順便防止對方脫產
假扣押是一定要的啦!還有刑事部份是不是會緩刑或易科罰金?對法律不懂
先跟版大提醒一下...

就我自己走過法院的經驗啦...

通常我們這種 小市民 的出庭流程...需要的時間很長...

快則2個月...慢則半年以上...

我自己是等了3個月才等到出庭日~

原因無它...就因為法院的業務量龐大...
(律師事務所也是一樣~有時候律師一天要出好幾庭...)

雖然人人都不希望上法院...但我去到法院的感覺就是...人還真是多啊~


還有啊...

既然都到法院階段了...

我想情緒就要懂得控制~

你可以在庭上冷靜、委屈、不滿...甚至難過的陳述一切事實...

但是很忌諱激動、憤怒的陳述...更不要有謾罵的字眼~ 這樣會影響檢察官、法官的觀感...

法庭上講求的就是證據而已...講太多情緒的言詞或台詞很容易被中斷制止~

把相關的肇責鑑定、醫院單據、證明...甚至是證人 備妥...

然後把自己的賠償請求乾淨俐落的講明白...

其餘的就交給法官裁定了~

總之別把法庭當成教堂一樣...找法官告解、抱怨是沒用的...

法官是看證據仲裁案件的啦~


最後...

雖然對方那位肇事的女駕駛母女倆行為令人不齒...

但是這種出了事急忙諉過卸責+唬爛瞎扯淡 的舉止...

只是平常人的本能反應罷了~

奉勸版大不需要把那些不實+雞雞歪歪的話 一直放在心上...會有礙身心健康~

不如積極做好出庭前的準備...利用司法狠狠教訓對方一頓比較實際~


順便告訴你...其實當被告的心理壓力絕對遠超過原告...

只要案件拖久了...對被告就是一種嚴重的折磨...
(每天都會在想說會不會被判刑...會被判多重....)

既然版大都有收到法院的回覆了...表示有受理進行了...就耐心、安心的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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