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rfuck wrote:根據"同行"李組長多...(恕刪) 根據"同行"李組長多年經驗 在不用眉頭深鎖之下 發現"重點"就在"公發"兩個字上 案情似乎不單純....案情確實不單純 經由兩張照片交叉比對 關鍵點在第二張圖駕駛人左腳的鞋子上由第一.二張圖所行駛的距離 來計算由店家啟動到達道路分隔線的時間可以發現正常情況下左腳應該已經放在機車腳踏的位子了而圖中駕駛人遲遲未把左腳放在腳踏的位子種種跡象都顯示....他採到狗大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