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ohzz wrote:
公布違規車牌號我贊成...(恕刪)
所以說 以後乾脆違規了 就直接PO上電話 住只 姓名 行業 比較快....說不定這樣簡單一點 你說如何呢??
違規直接傳給相關單位就好~ 要PO請刪車牌 難怪有人違規停車 被人肉搜索出電話 然後被騷擾 這世界真奇妙
CrazyShark wrote:
公布、公佈,
傻傻分不清楚
我就常貼人家違規的影片啊,
不公佈車牌,
那個違規的人哪知道是他自己,
您說是吧?
在道路上,
他都不尊重別的用路人了,
為什麼我就要尊重他?
他沒有違規,
我會那麼無聊把影片PO上來嗎?
假設今天我違規被PO上來,
那我就知道我錯在哪,
不會再犯同樣的錯,
如果真要盜用車牌,
去路邊找還比較快,
還用的著上來這邊看嗎?
人都嘛是互相的,
今天你不犯我,
我就不會去打擾你
話說大大你還真的分不清楚 = ="
現在的標準用字已經把 "公佈" 改為 "公布"了
如同 "身份證" 已改成 "身分證" 了
也就是說沒有了那人字旁啦
您還在那傻傻分不清楚

回到問題點
其實打上馬賽克有點多餘
如果真要打的話
那麼多場景那麼多物件打都打不完啊
更何況那些違規的人
他們都不尊重他人了
還給他留什麼尊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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