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mi wrote:只要是醉了的人--- 只要你是喝醉...(恕刪) 沒錯,只要可證明犯罪當時的精神狀態異常,通常可以減刑甚至得到更大的優惠。法律就是這樣定,你不喜歡沒關係,那就有志氣一點去當個立委還是法官!其他幾位也可以在這邊繼續謾罵沒關係!過幾個月後,又一則「仗義執言挨告」的新聞出來! 抱歉,法律就是這樣玩! (罵警察、公務人員也是有罪的。 樓上部分幾位自己想清楚)
從板主 文章日期: 2010-05-13 19:04 ~ 2010-05-14 12:44蓋的高樓只到三樓而已這篇文章回應數量的多寡 , 反映了鄉民冷眼的程度....那些正義魔人呢? 怎麼不過來砲幾聲?果然是"魔人" ,但離"正義"還有一段距離該砲的不砲 , 平常就那麼嘴砲!
subaru3970 wrote:從板主 文章日期: ...(恕刪) 這個我來說一下:因為.嘴砲居多.真的遇到兄弟.那些魔人都縮了.怕被黑道人肉搜索.這樣知道了嗎?補充一下:應該說是:看到新聞內.人性兇殘的一面.退卻了.不在這事件上.出面坦承自己是魔人
以台中居民的觀感來說,台中的治安實在很差,並不如胡小強所說的治安很好,尤其是台中的特種行業特別多,很少看到市政府在整頓,所以造就台中是龍蛇雜處的情況,而警察在這種情況下,大案不辦,小案吃案,所以見到較硬的,就變縮頭烏龜.......以這種惡徒的行徑來說,第一次惡徒開車時,可能是事出突然,而反應不及,;但是第二次時,警察就應該開槍反擊才對,怎麼可以放縱呢??受害家屬是否可以連同辦案員警一同提告呢?
sunny861045 wrote:這個我來說一下:因為...(恕刪) 警察第一時間就要行使公權力當街革殺的,最好是暴頭因為有水果記者在拍,或許今晚在youtube上就可看到暴頭的實況 (雖然重點處會馬賽克處理)在youtube上看到暴頭的實況 ,也有一種教化人心、 現世報! 用來警惕那些打算為非作歹的人之效果!而這效果比上一堆"砲功"還要強上百倍!小弟只是個長期潛水愛好者,看到這一篇都要忍不住浮上來砲一下了,雖然知道這改變不了已經造成的事實。汽車這版的魔人們呀! 怎麼不也出來"正義"一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