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3b31b41 wrote:
原則上樓主應該這樣騎車
只要後方沒有汽車惡意逼車,這樣的騎法才是最安全的騎法!!
機車優先道,請把它當成供4輪汽車停車、貨車卸貨的廢物!!
ex900743 wrote:
他比較大
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而且駕駛還有維持方向燈功能正常的義務
而雖然你超速,但對方舉證很困難
所以就客觀所呈現的...對方責任較高...(恕刪)
bbvvccjojotv wrote:
ex900743說的沒有錯,不管在任何方向行駛,轉彎車都必須禮讓直行車,即使是同方向在前方位置的轉彎車,必須提前打方向燈,告知後方車要進行轉彎動作,如果沒做到提前打方向燈,或是根本沒打方向燈就轉彎因而發生車禍,轉彎車就必須負比較大的肇事責任。
on9558 wrote:
轉彎車要理讓直行車.....而且轉彎要注意後方有沒有來車....
汽車的錯......
不用怕對方.....
如果對方不賠......
直接告對方"過失傷害"吧.....